农村医疗保险又称“新农合”,是党和国家为解决农村人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农民因病返贫现象大大减少,也是扶贫开发政策落地生根的最重要举措。
目前,我国实行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分为三部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据相关媒体报道,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国93%以上的人口。其中,参加新农合的人数已达8.35亿,占农村总人口的96.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也分别达到2.34亿人和1.87亿人。
自2003年起,中国开始在一些西部地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2006年正式在全国推出。此后,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发展速度非常快。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动员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针对农村贫困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明确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对农村救助对象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第三,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扶持的方式筹集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了40元,现在达到了3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左右。个人缴费应在投保时一次性缴纳。
根据上述政策依据,为搞好农村医疗保险,国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为保障农民健康,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供了可靠保障。它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免除农业税费、建设新农村之后,我国政府出台的针对农村的最重要的政策措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注:数据来自相关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