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尘暴标准

昱怎么读音2022-07-09  17

一、沙尘天气的概念:

沙尘天气分为浮尘、扬沙、沙尘暴、强沙尘暴四类。

浮尘:灰尘和细沙在空中均匀漂浮,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km的天气现象;

扬沙:风吹起地面的沙尘,使空空气相当浑浊,水平能见度在1公里到10公里以内;

沙尘暴:强风吹起地面大量沙尘,使空空气非常浑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km的天气现象;

强沙尘暴:强风吹起地面的沙尘,使空空气非常浑浊,水平能见度小于500m的天气现象。

二。沙尘天气过程分类

沙尘天气过程可分为四类:浮尘天气过程、扬沙天气过程、沙尘暴天气过程和强沙尘暴天气过程。

沙尘天气过程: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我国天气预报区域内5个及以上基本(准)站每次在同一观测时间出现沙尘天气;

扬沙天气过程:在同一天气过程中,我国天气预报区域内5个及以上基本(准)站在同一观测时间出现扬沙天气;

沙尘暴天气过程:在同一天气过程中,我国天气预报区域内三个及以上基本(准)站在同一观测时间内出现沙尘暴天气;

强沙尘暴天气过程: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我国天气预报区域内的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基本(准)站在同一观测时间,发生多次强沙尘暴。

三、沙尘天气预报预警标准:

1.决策服务机构预测未来24小时有沙尘天气过程时,在内部公报、专报和决策服务资料中发布沙尘天气预报。

2.公共预测

国家标准:

预计未来24小时将有一次沙尘暴天气过程,影响范围较大或影响京津地区时向公众发布沙尘暴预警。;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沙尘暴或强沙尘暴,产生严重影响时向公众发布沙尘暴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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