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787年美国宪法,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军权、行政权、立法权三权分立。
美国军队不属于任何党派,属于国家。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最高国防决策机构是国家安全委员会。另外,美国总统有权发动战争,但必须经过国会批准(海军陆战队除外)。美国军方实行文件管理责任制,即由国防部长负责。
在具体的军事行动中,司令部是陆军、海军、[/k0/]等军种的参谋长,由几个军事力量组成的参谋长联席会议制定作战计划并实施。
美国于1973年颁布了《战争权利法案》,旨在限制总统采取军事行动的权利。
该法案要求总统在出兵前48小时通知国会。未经国会许可,禁止在国外驻军超过60天。否则必须在30天内撤离。
60天,对于总统来说,完全可以不受束缚的决定打一场小战争!
由此可见,美国总统拥有对外发动战争的巨大权力。可以,可以先做后演!
这也说明,相对而言,美国军方并不害怕,但也无权控制政党和议会。
缅甸于2008年通过全民公决通过了《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根据这部宪法,总统是国家元首,实行多党制和市场经济体制。
武装部队总司令是武装部队的最高统帅,而不是作为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民选总统。总统对武装部队没有指挥权。
新宪法委托缅甸军队继续在国家民主政治中发挥作用。在各级军事议会中,他们占有25%的非民选议会席位。中国几个重要部门的部长,比如内政部、国防部、缅甸边境事务部,都必须来自军方。缅甸宪法第436条规定,对宪法条款的任何修改都必须得到75%议员的同意。然后,军队中未经选举的成员占各级议会成员的25%。显然,军队在缅甸国家民主政治中占据主导地位。
所以缅甸军方可以控制政府!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都没有绝对的正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