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挂牌的定义:
挂牌是公开土地出让的重要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简称土地挂牌)是指发布挂牌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出让土地的交易条件,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在挂牌期限结束时根据竞买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二、土地上市程序
1.发布上市公告。
出让人应当在挂牌起始日至少20日前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土地的基本情况、挂牌时间和地点。
2.出售上市文件
在上市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售上市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3.接受投标申请。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竞买,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4.审查上市资格。
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审核竞买人的开发资质和信用记录,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5.列表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地点,出让人就该宗地信息、最新报价等进行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和显示清单报价。
6.揭幕的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确定竞买人,竞买人应当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同时缴纳保证金。
7.宣布交易结果。
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场所和媒体公布挂牌出让结果,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8.签署转让合同。
竞买人应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