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赖女士的前夫余先生是这样说的:他是站在自己的女儿,也就是赖女士的大女儿的角度说话,而不是简单的指自己,因为他和赖女士的小女儿没有血缘关系,他没有资格做监护人。
余老师发声的目的是什么?我觉得很好理解。作为亲生父亲,他当然考虑亲生女儿的利益,更不用说财产了。那是明显的。
另外,赖的大女儿也不算太大,估计也结婚几年了。一方面,她可能要上班;另一方面,家里可能还有孩子要照顾。如果姐姐成为姐姐的监护人,经济和时间负担必然很大。作为亲生父亲,有必要为女儿分担压力吗?
所以,于先生很自然的会和女儿,和现任妻子讨论这个已经摆在他面前,必须面对的问题。
余老师的声音是真诚的吗?
我觉得是真的,因为在可分配的监护人名单中,女士的长女最有可能是姐姐的监护人。
首先,第一顺序可分配的监护人必须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从徐某丽女士和丈夫的年龄来看,小女儿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年龄应该较大,监护能力应该有限。
其次,第二顺序中可分配的监护人肯定是哥哥和姐姐,而夫人的小女儿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还没有结婚,甚至没有婚房。在这种情况下,哥哥提供生命支持的能力是有限的。
小女儿同父异母的姐姐结婚了,生活比较稳定。所以最有可能的是夫人的长女做姐姐的监护人。
所以我觉得余老师的声音是真诚的,也是摆在自己女儿面前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