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网络传销

深海鱼类2022-07-08  19

1,比较虚拟。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房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的这一特性,以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掩人耳目,大搞空伎俩。上述案例中,会员获得的只是虚拟的网络空房间(所谓的电商套餐,即租用公司的服务器空房间),已经从传统的传销实物产品发展到纯粹的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支付方式是网上支付,完全是“电子商务”。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这些MLM网站大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掩盖了发展会员(线下)牟利的本质。北京欧亚叶巍传销案,收集到的资料显示,北京欧亚叶巍国际有限公司打着发展国内电子商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幌子,借助高科技发展传销。公司网站上有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交易员、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室、管控中心等板块。,从措辞到口号都很有诱惑力和欺骗性。很多线下员工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电商。被抓后,他们反复强调自己参与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会员的发展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成员必须通过网站加入MLM,他们使用的用户名是假名或代号,他们都有自己的登录密码。他们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而且网站还要求所有汇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避免了传统传销中线下和线上必须相遇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封,上线可以马上逃跑。由于会员发展下线仅体现在网上,会员在传销中保持单线联系,工商部门在查处时无法核实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会员的真实身份,仅追查线上信息几乎不可能。

4.跨区域通信

互联网传播是跨地域的,这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甚至在一个国家,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对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管,无法从源头上切断全国范围的传销。传销骨干成员往往是“一枪换一地”。全国各地,我们只能抓获地方头目,“保一方平安”,却无力摧毁整个传销组织,只能治标不治本。同时,调查取证困难重重。但对于跨国网络传销来说,由于网站注册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的问题。而且仅靠一个国家的力量很难有效打击传销,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目前各国对传销的看法不一,法律标准的一致极难达成。

5.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

网上资源如此之多,工商部门很难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找到非法传销的线索。此外,MLM网站只能由注册用户输入密码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网站管理也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据职权主动监管可疑网站,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MLM踪迹或举报时进行打击。获取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网上MLM工商查处极为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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