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核定的重量,装载长度和宽度不得超过车厢,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半挂车离地高度不得超过4米,装载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二)其他装载机动车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2.5米;(三)摩托车载物时,离地高度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过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宽度分别不超过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载客的汽车,除车体外部行李架和内置后备箱外,不允许载货。装载货物的汽车行李架离车顶高度不得超过0.5m,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