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fExecutiveOfficer(首席执行官)是企业中负责日常事务的最高行政官员,也称为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
他对公司的董事会负责,并且经常是董事会成员。在公司或组织内拥有最终的执行权力。在小企业中,CEO可能同时是公司的董事长和总裁,但在大企业中,这些职位往往由不同的人担任,以避免个人在企业中扮演过多的角色和拥有过多的权力,同时避免公司本身与公司所有者(即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CEO制度的出现是对传统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挑战。
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陆续实施了CEO制度,我国历史上出现了第一批企业CEO(以下简称CEO)。为此,我们首先要回答的是:什么是CEO?中国为什么要有CEO?按照我的理解,企业CEO的意义可以简单理解为企业领导者和职业经理人两种身份的融合。
企业CEO制度是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股东会、董事会和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其中,公司的执行机构由高级执行官员组成。这些高管,也就是高级经理,是董事会聘用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事务拥有管理权和代理权,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执行机构的负责人被称为首席执行官,即首席执行官。企业的CEO可以是董事长、副董事长,也可以是总经理。首席执行官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董事会的决议;(2)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3)经董事会授权,签署合同或处理业务;(四)任免经理;(5)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并提交年度报告。
CEO领导下的执行团队,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
我们发现,最近一些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成功企业,都在竞相推行CEO制度,于是中国第一批企业CEO应运而生。
在国外,CEO是在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建立并运行成熟的基础上出现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全球业务的扩张,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日益频繁。由于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的信息传递阻滞和沟通障碍,影响了经理层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快速反应和执行能力,一些企业开始改革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的传统公司治理结构。CEO就是这种变化的产物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出现代表了部分决策权从原来的董事会过渡到原来的管理层。CEO既不是总经理,也不是总裁,权力很大,其中40% ~ 50%是董事长的权力。董事会变成小董事会,主要职能是选拔、评价和制定以CEO为中心的管理层及其薪酬制度。CEO虽然不是企业的出资人,但拥有重大决策的决定权。在国外,对CEO的约束不是董事会,而是企业中一个叫战略决策委员会的组织。这个战略决策委员会是支持或否定CEO商业决策的主要权力机构。在许多国家,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大多不是企业中的人,更不是企业中的投资者,而是社会上从事企业管理、经济、法律等领域的知名人士。所以,控制企业的是人力资本,而不是出资人,出资人的利益只体现在产权的回报上。
CEO的设立体现了以人为本、人力资本合理定价的思想。基于两权分离理论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正在受到挑战。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现代生产正在从机器转向知识。由此,人力资本获得了压倒货币资本的地位。人们不难发现,年薪制、股票期权等类似的激励方式,不过是市场为企业家人力资本合理定价而做出的制度安排。在成熟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必然会找到自己的合理价格。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进入企业,已经引起了企业产权制度的巨大变化。除了工资,人力资本也应该得到产权的回报。企业完全归投资者所有的现象正在逐渐改变。CEO的出现也预示着所有权和经营权必须分离的传统理论被显著修正。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许多企业正以强烈的危机感忙于规划和调整,以迎接世界市场的挑战。CEO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在中国的。还需要注意的是,我国部分企业的CEO只是换了个称呼,实际上是董事会决策下的总经理日常负责制,而不是真正的CEO。应该说,人力资本作为资本,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体现。把企业总经理的头衔改成CEO,不能只是与国际惯例接轨,更重要的应该是企业在产权制度、治理结构、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