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被称为联邦制。
联邦制和邦联制是复合国家结构的两种形式。
邦联——指几个主权独立国家为实现共同目的(如军事、贸易等)而形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这种联盟一般基于条约,而不是宪法。
邦联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它没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制度、国家机关、军事力量、税收、预算等。每个成员国都保留自己独立完整的国家主权,其公民只有自己国家的国籍。邦联的主要机关由各成员国派出的代表或成员国民族和政府首脑参加的定期会议组成,但联邦决议必须得到各成员国的批准才能生效。邦联不是国籍法的主体,不允许对外交往。
联邦制——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联邦组成单位(如州、州、共和国等)组成的联盟国家。).它们的组成单位原本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共同的目的,与其他国家结成联盟或加入联盟国家。
联邦制的基本标志是联邦及其组成单位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制度,有自己的国家机关系统(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互不隶属,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开展活动。例如,联邦有自己的最高法院,其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的最高法院。
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一个组成单位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在对外关系上,联邦在对外交往中是国际法的主体,而联邦的组成单位在对外交往中一般没有主体资格。它是联邦复合国家最典型的形式,也是现代最常见的国家结构形式之一。
邦联和联邦制的共同点是都是主权国家的联合体,不同点是邦联不组成新的国家,而联邦组成。在邦联制度下,邦联的成员国仍然是拥有完整独立主权的国家,而在联邦制下,联邦的组成单位已经不完全具备独立主权国家的要素。
邦联组织
欧洲联盟、非洲联盟、大英联邦、独立国家联合体、美洲国家组织、法语社区、东南亚国家联盟、阿拉伯国家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