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和规范是出现频率最高,也是人们最难理解的基本术语。如前所述,根据《标准化及相关领域通用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3935.1)的规定,标准一般是对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的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的一系列规定。
标准和规范都是标准的表现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标准,只是根据具体的对象来区分。当涉及到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本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在规定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一般技术事项时,一般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中,由于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两个术语时尺度和习惯不同,所以随意使用,这是人们最难理解这两个术语的根本原因。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标准和规范在使用中也逐渐发生变化。例如,近年来,我国卫生部门将一些涉及技术法规、具有一定强制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命名为“技术规范”或“规范”,以区别于自愿性或推荐性标准。目前,还没有要求在建筑标准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这两个术语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