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爱尔兰独立战争后的情况来看——
《英爱条约》签订于1921年12月6日。其中,北爱尔兰有6个郡属于英国(联合王国),独立实行地方自治。这是在爱尔兰南部二十六个郡建立“爱尔兰自由邦”的主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爱尔兰共和党领导人真的接受这个条件。
注:现在的爱尔兰共和国的前身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等英国(联合王国)自治领地位相同。
在丘吉尔的安排下,时任爱尔兰自由邦临时政府主席的迈克尔·约翰·科林斯和时任北爱尔兰首相的詹姆斯·克莱格见过几次面。他们在1922年3月30日发表了“宣布和平”的联合宣言,但两人都没有当真。
在随后的4-6月间,柯林斯对北爱尔兰发起了一系列游击攻势,但总体上以失败告终。克雷格加紧向民族主义和共和主义抬头的阿马、伦敦德里、泰隆和费尔马纳等地派兵镇压。因为这四个郡在当时有加入爱尔兰自由邦的倾向,如果失去这四个郡,北爱尔兰,只有唐和安特里姆郡,将很难继续存在。
当时爱尔兰有四个省和32个县。其中,阿尔斯特的卡万、多尼戈尔、莫纳汉等郡属于爱尔兰自由邦,唐、安特里姆、阿马、伦敦德里、泰伦、弗马纳等郡。
当年8月柯林斯去世后,自由州的领导人悄悄停止了对北爱尔兰的游击攻势。然而北爱尔兰的爱尔兰共和军士兵因为镇上压力越来越大,损失很大,部分部队赶回南方参加内战,等等。
然而,在阿马、伦敦德里、蒂龙和费尔马纳,自1918年以来,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和共和主义受到了压制。当根据条约成立的“划界委员会”最终划定了一个完整的北爱尔兰六郡时,自由邦无奈,只好勉强接受安慰奖作为交换,即“英国政府没有要求自由邦偿还债务”[2]。
注:当然,按照爱尔兰政坛阿蒙·德·瓦莱拉的想法,他们从来没有准备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