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应当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判处三次缓刑、三次缓刑的,由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开展社区矫正三年(日常管理工作由各司法所负责)。具体规定如下:社区矫正期间,应当依法实施定位,包括手机定位和北斗电子手环定位(即所谓的电子手铐);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不关机、不停机、不转接电话、不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电话、不经批准注销电话号码、随叫随到;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区县(新法规定不能离开所在城市);每周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参加劳动学习一次,每月交一份手写的思想报告;遵守所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对在社区矫正期间犯罪或违反监管规定的,将依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予以训诫、警告、行政拘留、停职等处理。
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的时间不从刑期中扣除。也就是说,如果该人被直接取保候审,没有审前羁押,即使在社区矫正的最后一天撤销缓刑,也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社区矫正的时间不会从即将执行的刑期中扣除。
三年矫正期满未撤销缓刑的,依法解除社区矫正,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即只要在三年缓刑期内表现好,就不用再进去坐了。
另外,缓刑只是执行刑罚的一种方式,法律后果除了不用进去坐之外,和实刑没有区别。犯罪记录会记录在档案里,一辈子跟着。你和你的孩子在军校、国安、公安、飞行员等诸多行业招聘时都会被政审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