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送进监狱服刑。这种情况很少,但肯定存在。小案件,侦查,起诉,速判。为了有机会进监狱,他们通常要被监禁半年以上。判了一年,剩余刑期不到半年,他成了看守所里的“劳改犯”,打零工,没活干就在一号房呆到刑期结束。
大家都明白,在监狱服刑比在看守所服刑要好得多。光靠管理是没法比的。监狱空的活动量大,接触的人也多。在看守所,你是一个已定罪的犯人,不能随便和其他房间的犯罪嫌疑人交流,防止“信息”传递到外面!
入狱半年以上的犯人被送进监狱。他们进入监狱队伍的最短时间是一个月,下一个监区是几个月。这种人,如果能以“老来顶”的精神吐血。句子越长越生气。人家会坐!经历过就从监狱毕业了。我很幸运!
刑期短的犯人,可能只是把“规则”背下来,适当走一步,熟悉规则,回家。估计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经历吧!就是新鲜。这种人没必要得罪,因为组长管理不严,不管他。有规则的地方,这些人在监狱里打理一切。判得少就是“不小心”触犯了法律,管教人员一般也不会下功夫去谆谆教诲!几个月后我就自由了。只能说我熟悉一个自由人的恐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