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及指南一、社会保险登记(一)开户登记单位向机关事业单位保险部门报送《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一)批准设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簿(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变更登记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1.申请人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提出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
单位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时,应当提供相关变更证明、文件和资料。2.审计机关社会保险部门业务部门收到单位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单位提供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三)因机构改革、单位迁移等各种原因注销登记的。,参保单位被撤销、合并、分立的,应当终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单位应当及时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
二、参保单位和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审核单位,应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单位会计制度的登记;受保人应为经批准的正式员工。1.全额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指劳动合同制工人和聘任制干部);2、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的收支情况;3.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范围的各类人员;4.邢、省、市同类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三。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待遇申报。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待遇申报同步进行。1、参保单位应于每年1月10日至31日期间,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年度缴费申报手续。2.单位申报的年缴费基数以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为准(工资总额构成:5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岗位津贴、综合补贴;4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津贴、岗位津贴和综合补贴)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年度内,在职参保职工或退休人员人数发生变化的,单位应于变化当月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4.参保单位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时,应填写《兴化市养老保险申报表》和《兴化市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四。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批。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批(一)申请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原工作单位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并填写《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职工档案;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表;③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④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⑤特殊工种证书;⑥获奖证书;⑦独生子女证;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2)审核机关社会保险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写的《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个人档案及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必要时可会见本人。机关事业单位的市社会保险部门应当查询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信息,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是否足额、有无欠费等计算机记录。
不按规定缴费基数缴费的,按实际缴费基数发放退休待遇;单位或个人有欠费的,在补缴欠费、利息和滞纳金后,才能支付养老保险待遇。(3)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后,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手续。(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根据本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手续的时间和核定的养老保险待遇,在计算机系统中调整本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总额。
动词 (verb的缩写)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缴费方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由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实施后,退休人员与原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2.缴费标准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金依据和标准: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退休费、省政府规定的综合补贴和岗位津贴(含基础津贴)。
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其他项目,由各单位缴纳。3、缴费时间单位应按月支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不及物动词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养老保险手册实行年度审核制度。1.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业务部门每年打印一次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
2.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为本单位所有在职参保人员领取《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交由参保职工核对并签字确认。3.参保单位应在《养老保险手册》上粘贴经职工签字确认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并将《养老保险手册》送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业务处审核盖章。
七。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和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单位新增人员的,符合参保范围的,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增加参保人员手续。(1)、单位填写《兴化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并提供相关材料。(2)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业务科室根据“参保对象审核”的要求进行审核。
(3)市级机关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养老保险手册发放程序发放养老保险手册。(4)同时,单位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市政府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重新核定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位在职参保职工人数减少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应及时为原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单位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携带原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2)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业务处负责受理。审核相关资料后出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并在养老保险手册上注明转移日期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3)个人缴费金额按规定需要转移的,由市政府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处财务部门负责办理个人缴费转移手续。(4)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根据转移手续办理时间和人员信息,调减本单位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