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综合管理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分析并制定对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2、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地区的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3.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和考试;管理博士后工作和海外留学生来海曙工作;制定培养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政策。
4.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制定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奖惩工作;承办区政府人事任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