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排除部分非医疗必需、价格较高、治疗效果一般的药品,治疗必需、廉价有效的药品。实践中是通过制定基本医保的药品目录来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选择检查和治疗效果较好的常规方法,而对高精尖和昂贵设备的使用应予以适当控制和约束。实践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来确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是指在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选择适量的必要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作为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实践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来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技术进步而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