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立的管理宗教事务的组织。
全称:宗教事务局
负责宗教管理。
国家宗教事务局隶属于国务院,下设政策法规司等八个司局,各地也设立了宗教事务局。
州级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负责收集、分析宗教动态和信息,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起草宗教事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和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负责宗教法律政策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
(三)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四)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促进宗教团体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处理宗教团体需要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五)指导地方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六)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及相关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