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第1张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获得的土地经济利益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地租,一般表现为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期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物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以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人在转让期限内实际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由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三种形式,即协议转让、招标转让和拍卖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土地使用者向政府申请出让土地使用权。

(2)土地申请经政府批准后,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协商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地价等土地使用条件。双方就相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初步签订后,按审批管理规定,将有关材料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5)办理相关土地登记手续。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二)发布招标公告。

(3)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程序是:

(1)准备拍卖文件。

(二)发布拍卖公告。

(3)意向受让方索取相关文件,办理竞买手续。

(4)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投标。

(5)签订转让合同。

(6)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可见,土地使用权配置有两种基本形式:(1)土地使用者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土地使用者必须依法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必须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还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土地使用者必须依法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第二,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或任何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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