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袭警罪
袭警是刑法修正案(XI)中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碰撞,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原妨害公务罪中,将执行公务的特殊人群明确界定为执行职务的警察,从而增加了一个新的罪名。这是首次对袭警罪单独设定法定刑,最高刑期由三年改为七年。
第一,警察下班途中属于警察身份。
1、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应视为执行公务。在紧急情况下,人民警察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履行职责,在非工作或者执行职务期间维护社会治安。
2.在危及社会治安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人民警察应当履行职责。下班路上被人袭击是突发事件,警察身份自然建立和恢复。
二、没有人员伤亡也构成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犯罪的指导意见》1。对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1。用咬、踢、扔等方式攻击警察。2.砸、毁、抢警车、警械和其他正在使用的警械,袭击警察的;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没有实施暴力袭击,而是以暴力相威胁的,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醉酒的人犯袭警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罪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罪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由此可见,无论造成身体伤害还是其他损害,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构成犯罪。
2.标题中使用了“黑帮”一词。一般来说,是指主观上对社会和他人怀有恶意,具有违法犯罪的故意。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实施,就构成了犯罪的基本要件。
3.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实施,客观上和主观上都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但当警察的身份被确认或恢复后,就由其他罪名改为袭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