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时间是2003年4月7日。
关于启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
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1号
发布于2003年4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基础上设立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继续行使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职能,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启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玺的通知》(国办发[2003]5号)精神,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玺套印自2003年4月7日起正式启用,直径4。5 cm,中央政府发布国徽,国外发布国徽的机关名称,从左至右排列(见附件)。
原“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印章和套印同时废止。
特此告知。
附件:启用印章和套印样式,取消印章和套印样式。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