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原配妻子朱安(1878-1947)与鲁迅有夫妻之名,但并非夫妻。她一个人在空房间里住了30年,在鲁迅死后又一个人住了11年,最后在孤独和悲惨中死去。如果她的不幸是“命中注定的”,那么世间的幸与不幸都可以用“命”来解释,人生的成败都可以交给“命”。
朱安的悲剧与所谓的“命运”无关。她是封建教育和婚姻造成的不幸者之一,是封建礼教中“吃人”的例子。尽管她名义上的丈夫鲁迅猛烈抨击这种“吃人”的道德准则,她却无力拯救她。
(1)鲁迅:她是我妈送的礼物。朱安是绍兴市丁家巷的居民。她家境殷实,祖上有的当过县令,这让她和周家绝配。1901年,鲁迅的母亲鲁瑞听说朱家的朱安小姐很听话,就急忙跑到朱家求亲。就这样,经双方父母介绍,朱安和鲁迅订婚了。这一年,鲁迅20,朱安22。按照当时的习俗,鲁迅如果不是家境贫寒,是不会这么晚订婚的。
鲁迅是孝子。他母亲通知他订婚的时候,他没有反对,只是要求女方“放大脚”“读书”。因为按照当时的习俗,朱安从小就裹着小脚,而且按照“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训,她从来不读书。鲁迅的要求并不过分。鲁瑞只是听从了儿子的建议,不仅放开了双脚,还学会了阅读,喜欢看报纸和小说。
鲁迅的母亲鲁瑞
1906年6月,经不住朱家人的催促,以生病为由,把鲁迅从日本骗回来与朱安结婚。鲁迅回来才知道,朱安没有把脚放下,也没有学会读书。所以鲁迅的三哥周回忆说:“大哥的失望是难以形容的。”为了不让母亲难堪,鲁迅向朱安敬礼,变成了亲吻。亲朋好友互相祝贺时,鲁迅答道:“我妈娶了我媳妇。”后来,他有一次对朋友说:“这是我妈送的礼物。我只能好好供养她。爱是未知的。”
新婚不久的鲁迅拒绝与朱安同房,婚礼四天后返回日本。1910年,鲁迅回国,在绍兴中学任教,与朱安同住一个屋檐下。一年半的时间里,两人一直是陌生人。鲁瑞回忆说,“他们不吵架也不打架。他们平时话不多,但也没什么感情。他们去自己家,不像夫妻。”
鲁瑞想消除他儿子和儿媳之间的隔阂。她问鲁迅朱安怎么了?鲁迅摇摇头说:“我不能和她谈。”鲁瑞问他为什么不能说话。鲁迅说:“跟她说话,没意思。她有时自以为聪明。”比如鲁迅说:有一次,我跟她说,日本有好吃的东西。她说,是的,是的,她也吃过了。其实中国是没有的。她怎么吃得下?与其谈,不如不谈……听完儿子的解释,鲁瑞无话可说,只好让儿子的婚姻继续那样下去。
朱鞍钢到北京时的一张照片,当时他40岁左右。
1912年,鲁迅去了中华民国教育部。在北京,鲁迅一个人住在绍兴会馆,朱安留在老家伺候丈母娘。1919年,鲁迅买下北京八道湾81号的房子,回家卖掉旧房,带着母亲鲁瑞和朱安定居北京。他的散文《故乡》讲的就是这个,但是里面没有一个字是讲朱安的。七年过去了,鲁迅和朱安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吃在同一个锅里,但是他们的关系一点也没有改善。1926年,鲁迅和许广平南下。之后直到鲁迅去世,十年间只在回北京看望母亲的时候见过朱安两次。
从他们1906年结婚到1936年鲁迅去世,他们奇特的“婚姻关系”持续了30年。鲁迅虽然对朱安乐此不疲,但还是按照旧道德的要求,尽力扮演“朱古野”的角色。比如朱安家里有困难,他会寄钱来支援;朱安的侄子想找工作,他会帮忙;朱家经常给鲁迅家送些绍兴土特产,两家关系还过得去。但对于朱安,鲁迅只把她当成了母亲送给他的“礼物”。
(2)朱安:我也是鲁迅的遗物。朱安早年留下的东西不多。1948年3月24日,北平《新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鲁迅夫人》的文章,配有森君用文言文写的《朱安传》,其中说:朱安的父亲“慎学刑名”,可能是绍兴大师。朱安“无为而治,遵礼守法”,“以女子无才为德”。从这些记述中可以推断,朱安是受了“三从四德”的正统封建制度的教育,养成了温柔柔弱的性格。
朱安迁居北京后,鲁迅已经是一个著名的作家了,交往面也扩大了。鲁迅故里友人余英雅的二女儿郁芳,与鲁迅家有很多交往,记录了很多《朱安》中的情况。1923年鲁迅与周作人兄弟失和后,搬出了八道湾11号的住处,暂住在砖塔胡同61号,与当时还是12岁少女的郁芳姐妹成了邻居。余的姐妹们和鲁迅相处得很好。1924年鲁迅搬到西三街21号后,两家一直来往频繁。称鲁迅为“大先生”,称朱安为“奶奶”。鲁迅离京后,从1930年2月,19岁的郁芳开始为朱安的婆婆给鲁迅写信,帮朱安记录家庭账目,直到1935年郁芳赴杭任教。
鲁迅的母亲鲁瑞(右二)和郁芳(右三)合影。
在郁芳的印象中,朱安是这样的:个子不高,瘦瘦的,脸很窄,脸色蜡黄,额头和颧骨略突出,看起来有点病态。他的眼睛不太明亮而且有些凹陷,脚被绑得很少,打扮也很古板。他很少说话,也很少笑,而且比鲁迅的母亲还老,给人“未老先衰”的感觉。所以,于的姐妹们一开始都不敢靠近她。
过了一段时间,朱安和余的姐妹们熟悉了起来。郁芳发现朱安为人善良,尊重鲁迅,但在鲁迅面前有严重的自卑感,对鲁迅的生活无微不至的照顾。鲁迅生病的时候,他会变着法子做鲁迅喜欢吃的菜,而她自己都没吃过好菜。有一年冬天,朱安给鲁迅做了新棉裤,放在鲁迅的床上,鲁迅不肯穿。朱安还私下找鲁迅的学生孙伏园劝说鲁迅穿上,以免冻着,但还是无效。
郁芳为朱安的婆婆记下了这笔账。
朱安与郁芳有过几次交谈,给郁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次,朱安告诉,鲁迅从八道湾11号搬走的时候,他问自己是留在八道湾的房子里,还是回绍兴娘家。如果他这样做了,鲁迅会每月寄生活费。朱安想了想说,我不能住在八道湾,因为你搬出去的时候,娘娘(指婆婆鲁瑞)迟早会跟你走的。我一个人和叔叔阿姨侄子侄女住在一起是什么?况且我姑姑是日本人(指周作人和周的日裔妻子),什么也听不懂。对她来说很难。我也不想去绍兴的家。而且,你要是搬到砖塔胡同,还得有人给你做饭、洗衣、缝纫、扫地。我可以做这些事情,我想和你一起搬到那里。就这样,朱安跟着鲁迅来到了砖塔胡同的家。
鲁迅和许广平在上海定居后,给母亲鲁瑞寄去照片,报告了这一消息。鲁瑞自然非常高兴。在场的郁芳偷偷看了朱安一眼,发现她没有不高兴的表情。有一天,郁芳和朱安私下谈论这件事,朱安悄悄地说:我早就想到了。郁芳问:“你将来会做什么?”朱安激动地说:“以前我和大先生不好。我想好好服侍他。一切随他去,以后总会好的。”说到这里,朱安的心情是难过的。她做了一个经典的比喻,说:“我像一只蜗牛,一点一点从墙根爬上来。虽然慢,但总有一天会到达墙顶。但现在我别无选择。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对他再好,也没用。”可见朱安是彻底放弃鲁迅了。
鲁迅买下西三路21号的房子后,朱安就搬到了那里,并在这里度过了她生命中最后的23年。当时,一位名叫景的青年作家与鲁迅有较多的交往。鲁迅老太太曾向静的妻子讲述鲁迅“夫妇”在这里的生活状况:大先生和他的妻子每天只有三句话。早上,妻子叫丈夫吃饭,丈夫答应一声“哼”;中午老婆叫老公吃饭,老公又“哼”了一声。先生晚上睡得晚,太太睡得早,太太总是问,门关了吗?这时候王先生有一句话,“关”或者“关”。
朱安在下西三小21号院的照片。
1944年,由于生活极度窘迫,朱安听从周作人的建议,准备变卖留在西三街21号的鲁迅遗物和书籍。上海文化界委托汤涛、刘哲民到北平进行解释和劝阻。在北平照顾鲁迅一家的宋林,带着他们两个去见朱安。宋琳说明来意时,朱安起初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激动地说:“你总说鲁迅的遗物要保存,保存!我也是鲁迅的遗物,你们要保存我!”在这种情况下,这听起来多么悲哀啊!
(3)鲁迅:我不得不和他一起作出余生的牺牲,结束四千年的旧账。既然如此,鲁迅为什么不离婚?
其实鲁迅的一些朋友和学生都劝他和朱安离婚,让朱安回娘家,给她生活费,不要和她做封建婚姻的牺牲品。鲁迅对朱安比较体贴。他解释说:绍兴习俗,已婚女子如果回娘家,人们会认为她是被婆家“离了婚”。那么,这个女人的命运将不堪设想。家庭的歧视和舆论的谴责会无情地袭来。同时她家的社会地位也会一落千丈。对于一个弱女子来说,这样的打击一般很难抵挡,很多人居然自杀了一辈子。
换句话说,如果鲁迅和朱安离婚,无异于把朱安逼上绝路,鲁迅不可能这么做。他是朱安封建婚姻的牺牲品,鲁迅本人也是牺牲品。他们之间没有爱情。鲁迅能给朱安的,只是名分和生活费的保障。
鲁迅一生没有和朱安合过影,这是放在一起的。
直到朱安去世,她才被冠以“鲁迅夫人”的称号。朱安很看重这个“名分”。周海婴出生后,朱安非常高兴,因为虽然她没有儿子,但周海婴是她的亲生儿子。他死后,可以烧纸,送耿饭和御寒衣物,不会变成鬼。在别人代她写给周海婴的信中,她有时会署名“母亲周竹”。在给朱安的信中,周海婴一开始也直接称她为“妈妈”。这对于朱安来说,无疑是莫大的安慰。
鲁迅生前每月给母亲鲁瑞和朱安寄生活费,以保证他们在北平的生活。鲁迅去世后,许广平继续给他们寄生活费。1942年前后,许广平在上海被日本宪兵逮捕,加上战乱,邮路交通不便,迟迟不给朱安(鲁迅母亲1943年去世)寄生活费,导致鲁迅遗物被变卖。许广平赶紧筹钱,让人带给朱安,这才停止了鲁迅遗物的买卖。此外,鲁迅的朋友(如沈建世)也支持其中一部分。与鲁迅无关的人送来的钱,朱安本着“宁苦勿取”的信条,一概拒绝。有一次,1946年春节,蒋介石派中央党部秘书长郑艳芬送来10万元(当时约800斤大米),朱安收下了。因为郑艳芬告诉她“董事长允许她辞职”。
1947年6月29日,朱安病逝于北京西三巷21号。去世前三个多月,她托人给许广平写了一封信,坦白了自己的事情,希望死后能和鲁迅葬在一起。她想邀请许广平、周和来料理丧事。在她去世的前一天,她向宋琳口述了她的遗嘱。第一个是要她和鲁迅葬在一起。但她还是在强调“生是周家,死是周鬼”。但由于兵荒马乱,朱安的要求无法得到满足。
1947年7月29日,《新民报》报道了朱安。
朱安去世前夕,《新民日报》记者采访了她。谈及鲁迅,她说:“周先生对我还不错。他们之间没有争吵,各有各的生活。我应该原谅他。”谈到许广平,她说:“许老师一直对我很好。她理解我的想法,她愿意养着我,不断给我寄钱。物价飞涨自然是不行的。我只是多受了一点自己的苦。她真的是个好人。”
朱安孤独终老。《新民日报》的一篇报道说,“朱夫人孤独地活着,孤独地死去,这样孤独的人在孤独的世界里是缺失的。”“她安静的活了69年,现在已经安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她确实做了一件令人敬佩的事:鲁迅死后,无论贫穷如何逼迫,她都不忍心卖掉鲁迅先生的遗物……”
朱安过着孤独的生活,没有爱情,没有孩子。如何评价?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女性一样,她善良又柔弱。
她是“命中注定”的吗?这是过于虚无缥缈的形而上学论点。
是鲁迅造成的吗?当然,鲁迅本人也是这场婚姻的受害者。
是许广平造成的吗?当然不是,在许广平遇到鲁迅之前,朱安已经和鲁迅保持了20年的这种关系。
如果找到答案,鲁迅1919年1月发表在《新青年》上的《随感录》可以给我们一个答案。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引用了一个年轻人写的一首题为《爱》的诗:
我是一个贫穷的中国人。爱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
我有父母,他们教我养我,对我好;我对他们很好。我有哥哥姐姐,小时候和我一起玩,长大后向我学习,对我很好;我对他们很好。但是从来没有人“爱过”我,我也从来没有“爱过”他。
我十九岁,父母向我讨了个老婆。这几年我们两个还是和睦相处。但是,这段婚姻取决于别人的看法,是别人设置的:让他们开一天玩笑,让他们成为我们的百年之约。
仿佛两只动物在听主人的命令:“咄,你们应该生活在一起!”
爱情!可怜我不知道你是什么!
这首诗是对封建婚姻的血泪控诉。鲁迅说:“这是血的蒸气,是醒来的人的真实声音。”鲁迅是“觉醒的人”,所以这也代表了他的心声。
如何看待这样的婚姻?鲁迅先生说过:
一方面,女人没有罪,但现在她们牺牲了旧习。既然我们有人类的道德意识,我们就不愿意良心上犯下他们的老幼之罪,也不能怪异性,只好牺牲余生,结束四千年的旧账。
如何注销旧账?我说:“彻底解放了我们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