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太无知自大了!
在你出生在这个世界之前,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就已经存在了。他们两个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了,比你的父母还要老。
至于物业公司,是在90年代初和商品房小区一起出现的。
你漏掉了一个机构——业主委员会。因为和物业公司最直接的关系就是这个业主委员会。两者都是为小区业主和房屋而存在的。
街道办事处是基层政府机构,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社区居民的社会管理和服务。两者都负责协助、指导和监督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但不存在直接领导关系。
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是群众自治组织。前者职责简单,只负责小区的公共物业管理。后者的职能复杂而庞大,主要是针对其辖区内居民的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