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市委党校科学与社会研究部教授,上海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党管军政,管东西南北。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突出党的领导制度的主导地位,是新时代我国国家体制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根本政治要求。关键在于增强党的领导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加强对其实施的监督。
首先,制度执行力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制度的生命和效力在于执行,制度的尊严和权威也在于执行。制度一旦建立,就要有权威性,任何人都要严格执行。如果形成了“破窗效应”,就会让制度形同虚设。制度执行最大的问题是执行不力,文件挂在墙上,口头喊多,行动少,或者执行有偏差,制度执行缺乏刚性。有制度却不执行,制度就成了“稻草人”、“纸老虎”,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会损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公信力。人人都尊重制度,人人都履行自己的责任,全社会才会真正形成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其次,增强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关键在干部。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因素。党员的制度意识是影响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因素。要在全社会发挥作用,首先要求党员干部树立对制度的敬畏感和敬仰感,维护制度的神圣性和权威性。制度意识作为一种主体精神,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基础,是强化制度权威、增强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前提。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必须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重、严格执行、坚决维护制度。如果党员干部能够自觉地将制度规范内化为思想,外化为行动,那么,加强制度执行力就是最现实的前提。
第三,监督、检查和问责是加强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证。制度之所以能产生约束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监督机制和监督力量的存在。基于制度意识的“自律”和监督的“他律”机制是影响制度执行力的两个基本因素。面对制度,有人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过程中,他们采取灵活、规避的方式,弱化、规避制度,使制度边缘化,得不到执行。因此,为了坚决杜绝搞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已构成这一时期制度建设的鲜明特征。当前,完善全覆盖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特别是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正在日益深入实践。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最大程度遏制阻碍制度有效执行的机会主义行为正在形成。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