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但遇有重大问题或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同时,党支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党员遇到思想工作等矛盾,或者在工作中、同志之间发现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以便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妥善解决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