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的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1856-1939)的理论,可以以1913年为线分为前期和后期。他早期的精神分析学说,用无意识的本能和欲望,尤其是性的本能和欲望来解释人的心理活动。首先,他“肯定心理过程本身是无意义的,而那些有意识的心理过程只是孤立的行动,是整个精神生活的一部分”。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首创了“自由联想法”,鼓励精神病患者如实报告自己反复出现的灵光闪现和惯常可笑的幻觉或想法,从而发现埋藏在精神病患者无意识深处的病源。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中,对梦的研究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1990年,《梦的解析》出版,曾被誉为他“最伟大的作品,极大地推动了精神分析理论的发展”。梦是每个人都经常大量发生的一种现象,但梦的心理-生理机制至今没有完全科学地阐明。人们对梦做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或将其视为神谕,或视为预兆,或视为预言,或视为同情。在《梦的解析》一书中,弗洛伊德创立了一套非常系统的梦的理论。这涉及到梦的物质来源、本质、作用、表现力、象征意义、程序和分析方法,以及围绕他的核心观点提出的修改、浓缩、转移、修正、退化等诸多问题。
弗洛伊德认为“梦是有意义的”,“梦是完全有意义的精神现象”。另一方面,他认为“即使梦的内容没有意义或不完整——似乎给出一个真实的评价也不会成功——也就是说,他承认有些梦是没有意义的”。另一方面,他认为愿望的实现主要是一种被压抑后的本能(尤其是性本能)。“梦的内容在于一个愿望的实现,它的动机在于某个愿望”。这个结论可以看作是弗洛伊德对梦的本能的解释,也是他对梦的“公式”。这个公式贯穿全书,尤其是第三章,第三章的标题是“梦想是愿望的实现”。然后弗洛伊德说,梦的实现其实是人的各种本能的冲动。包括饥饿、口渴、排尿、“单纯的方便或舒适”等等。而大量的焦虑梦都源于性生活,大部分是正常对象转移过来的原始欲望,没有发泄出来。“愿望实现”的梦是一种(被压抑的)愿望实现(被修饰的),这句话体现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精髓。他认为梦是“愿望的实现”,并把梦分为“明示意义”和“暗示意义”,暗示意义就是由此衍生出来的。由此可见,梦的主要目的是“延续梦者的睡眠”。并提出了各种操作的转折点以及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充分解释“梦程序的心理学”。这一套观点就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核心——普遍主义。在《梦的解析》中,他已经基本形成了这个理论的框架。因此,弗洛伊德的梦的理论实际上是一种以普遍性为特征的理论。
附;弗洛伊德主要著作:《精神分析》、《梦的分析》、《性学三论》、《超越快乐原则》、《集体心理学与自我分析》、《自我与自我满足》、《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