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名司机遭运管站“钓鱼执法”,纪委:已成立调查组正在调查

西安多名司机遭运管站“钓鱼执法”,纪委:已成立调查组正在调查,第1张

文|每日人物杨柯编辑王辉

近日,华商报报道,Xi莲湖小区业主小花在路边停车时,突然有人上车“躲雨”。几分钟后,一名男子声称便衣运管人员开门,称小花非法营运,并有视频为证。

之后,小花在运管站再次遇到了“避雨男”姚某。某药称自己的车因非法营运被扣,为了减轻处罚,配合运输执法人员充当诱饵。但事后,姚某称自己的问题最终没有得到解决。

某药品通过微信提供运政信息,图元华商报

据日常了解,至少有7名车主遭遇了莲湖区运管所的“钓鱼执法”。其中有三名车主告诉每日数字,他们在开车时被便衣交通执法人员拦下。对方自称打车,在双方谈好价格,车开不远后才表明身份,并以非法营运为由扣留了车。

车子被扣后,车主们都询问罚款金额,得到的回复从1.5万到10万不等。但有知情人表示,之前有人给了中间人7000元,然后没交罚款就把车开走了。

对于上述情况,Xi市莲湖区运管站表示并不知情,莲湖区纪委已成立调查组。莲湖区纪委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不便透露。调查结果将会公布。

图为之前莲湖运政执法打击黑车,图来源网络。

运渔执法,开车时强行拉手刹。

在汽车被扣留14天后,王戎支付了10000元罚款并取回了他的车。

王戎介绍,自己并不是网约车司机,甚至没有向人收费的经历。

7月12日晚上7点,当王戎开车回家时,他看到许多人在钟楼附近打车。他想在路上带人赚点油钱,于是停下来询问对方的目的地。得知对方目的地在途中后,同意三人上车。

三个人上车后,他们开始和王戎讨论价格。“你看着就给吧。差不多25块钱。”考虑到目的地大唐西市距离钟楼5公里,王戎回忆道。

但这三个人不是普通乘客。车驶出100米后,三人出示证件,称自己是Xi市莲湖区交管站的工作人员。同时,他们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强行拉手刹,试图抢夺方向盘。

出于安全考虑,王戎将车停下,对方要求王戎交出车钥匙并做笔录。王戎质疑渔业执法并拒绝合作。之后,对方强行拖走了王戎的车。

几天后,王戎前往莲湖区运管所处理此事,工作人员出示了现场笔录供签字。

王戎对《每日人物》表示,事发后他从未做过笔录,对方出示的笔录中记录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同一天,王戎拒绝在笔录上签字。他认为,Xi运管局工作人员以打车为由,主动拦下自己的车,然后出示证件,属于钓鱼执法。但市运管局的笔录称,当事人驾驶,搭载三名乘客,索要25元,被运管局稽查人员当场发现。

王戎的现场笔录,由受访者提供

7月26日,王戎再次前往莲湖区运送政治人物。另一名工作人员反复强调,是王戎自己停车询问三名工作人员,而不是主动停车的工作人员。

王戎曾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但律师告诉他,这个案子最快需要三个月。考虑到汽车停放三个月后可能报废,王戎最终放弃了这条路。

7月26日,王戎在笔录上签字并缴纳1万元罚款后,取回了自己的车。

他告诉每日数字,原来工作人员说要罚款2-10万元,后来找人“走了”,最后只交了1万元。

滴滴司机被莲湖区钓鱼执法运走:笔录不签不准看。

同样的钓鱼执法套路也用在滴滴司机杨海身上。

杨海是滴滴平台专职司机,有道路运输证。7月19日,杨海的车被莲湖区运管所以钓鱼执法的方式扣留,按黑车处理。

19日晚,杨海到达滴滴乘客出发地莲湖区人民政府后,发现对方已经取消订单,于是在出发地等待平台再次派单。

杨海回忆说,下大雨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打车。停车后,两个男子过来问能不能送一程,目的地是三公里外的西稍门。考虑到大雨,附近没有出租车,杨海同意上车。经过讨论,双方决定收取10元起的车费。

开了30米后,杨海遇到了和王戎一样的情况。两名乘客出示证件,自称是莲湖区交管站执法人员,要求杨海靠边停车,扣留车钥匙,然后将杨海带到运输车上做笔录。

在笔录结束下车后,杨海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对方让他周一去运管站处理,他只好冒雨回家。“好心为别人不淋雨,没想到自己也被淋湿了。”杨海说。

7月22日,杨海到达莲湖区运管所后,工作人员出示了笔录供签字。杨海想先查看笔录内容时,对方说“不要签,不要让他看”。杨海向对方确认了罚款金额。工作人员说是3-10万,但从未透露具体金额。

杨海拒绝在笔录上签字,因为他不知道其内容。25、26,连续两天,杨海都去莲湖区运管所,对方总是以开会、人多为由让他等。

杨海告诉每日人物,他是一名全职网约车司机,4个月前用支付宝等平台贷款买了一辆车,目前还在还贷。车被扣已经一周了。没有跑车影响大,但我自己也承受不起高额罚款。

同样是非法营运,面临不同的罚款。

2019年6月起,交通运输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根据需要佩戴多功能反光带、反光背心和救生衣,携带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照相机和摄像机,并配备发光警棍、反光锥、停车标志、警示带等执法装备。第50条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此外,上述司机向莲湖区交管站询问罚款金额时,得到的答案也不一样。

王戎一开始收到回复2-10万元,最后被罚款1万元;杨海面临3-10万元罚款,而另一名有类似遭遇的车主则需缴纳1.5万元罚款。

根据《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可以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布违法经营者及其车辆号牌。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每日人物,一辆车辆因非法营运被扣后,车主找了一个“托儿”,交了他7000元,然后就把车拿出来了,没交罚款。

该知情人士还称,这个“托儿”就是被莲湖区运管所扣留的那辆车的车主。同时他还表示,“现在做不到,但是可以和运政(莲湖区交管站)慢慢磨,几千块就能拿出来了。”

为了减少损失,王戎在缴纳罚款后收回了汽车。“为了拿回车,只能在笔录上签字,交罚款。没有别的办法了。”

目前杨海还在担心自己的高额罚款。“现在我们只能把车弄出去。车贷三年要还,现在才四个月。我也想走法律途径,但是负担不起,成本太高。”

7月26日,每日数字就上述情况向莲湖区运管处求证。对方表示不知道。莲湖区纪委已成立调查组。莲湖区纪委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不便透露。调查结果将会公布。

(文中王戎、杨海、小花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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