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存钱可以获得高收益,理财可以获得高回报。你会相信吗你会动心吗?
不要相信这种广告!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的事情只会存在于梦中。有事要擦亮眼睛,揭穿非法集资骗局,保管好自己的钱包,保护好自己的幸福家庭!
让我们见见边肖。
“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应具备四个特征:非法性、公开性、诱致性和社会性,具体来说:
违法: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以合法经营方式吸收资金;
宣传: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宣传。
引诱:承诺偿还本金和利息或以金钱、实物、股权等形式支付回报。在一定时期内;
社会性:吸收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的资金。
非法集资者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和危害结果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犯罪,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第176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的集资诈骗罪。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买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造成的损失,由参与人自行承担,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其他任何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集资款的偿还按照清算后的剩余资金和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统一进行。人民法院执行后,集资人仍不能偿还所筹资金的,其损失由参加人自行承担。这意味着,公众一旦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由此产生的损失不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在不正规的理财公司工作要小心。做销售也是有风险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帮助他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并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回扣、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法治新疆
来源:喀什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