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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分析,你在1996年被招聘为国家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时候,企业单位应该已经建立了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社保缴纳制度。所以在企业宣告破产倒闭之前,你的工作时间应该是没有悬念的,不能算缴费年限。
但如果现在要认定为实际缴费年限,缺乏现成的缴费记录来证明。这种情况下,你要以现有的档案信息为依据,通过原单位的财务档案或者当时同事的佐证,找出该单位破产关闭前是否有实际支付的线索或者证据。这需要细心和耐心。不要轻言放弃。
如果通过各种渠道还是拿不到,那就只能在当时有实际缴费证据的情况下自认倒霉,只有一个办法,自掏腰包交社保费。这也是很无奈的事情。我希望你必须继续你五年的工作生活。这样将来退休时的实际缴费年限会越来越长,对自己绝对是一件长期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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