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执法权威,承载着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近日,广西南宁一陈姓男子不配合警方调查,还暴力袭警。9月1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民警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在闹事。
嫌疑人不配合警方调查,暴力袭警。
8月15日零时20分左右,南宁市公安局上窑派出所民警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巡逻时,发现一名陈姓男子在闹事,于是立即表明警察身份,要求陈某配合调查。陈某拒不配合,连续两次对民警拳打脚踢,导致嘴唇出血、手臂擦伤,经医院诊断为皮肤挫伤。
当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立案,根据南宁市公安局案件管辖规定,移交南宁市公安局高辛分局侦查。8月16日,南宁高新分局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8月27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对陈某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
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碰撞,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