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第1张

湖北襄阳、重庆云阳妥善解决危险废物非法跨省转移处置问题;宁波深入挖掘隐藏线索,从企业物料平衡等材料中提前发现问题;湖南常德完善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今年4月以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持续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涉危废物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发布了多个典型案例。

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如不妥善利用和处置,随意排放或倾倒,将严重污染大气、水和土壤,危害人体健康;只要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进行科学规范,就可以控制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根据生态部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196个大中城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近4500万吨,综合利用近2500万吨,处置2000多万吨。

近年来,各地纷纷为生态环境保护架设“高压线”,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案件仍时有发生。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利用处置能力的短板。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利用和处置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视,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涉及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多个环节。总的来说,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同时,减量化和资源化要以无害化为基础。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要“疏”与“堵”相结合,既要给危险废物找好出路,又要堵住非法去向。

“疏”体现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诸多环节。其中,源头减量非常重要。有关部门有必要完善相关政策,将危险废物量大、毒性高、处理难度大的行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范围,从源头上促进危险废物量和危害性的减少。

促进收集和转移的便利化,有利于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解决分散的小微企业等危险废物收集问题,可以考虑支持专业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推行电子转移凭证,以“白名单”简化跨省转移审批程序,有效提高危险废物转移效率,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针对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能力的短板,我省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建处置设施,实现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量的整体匹配。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危险废物,可以采取国家统筹和区域合作的方式,在区域层面进行统筹利用和处置。

做好“疏通”,“堵”不能倒。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充实地方监管力量,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可以继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犯罪。

无论什么时候,经济社会发展都不能超越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践行碧水青山是无价之宝的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必将更好地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

作者:寇江泽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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