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交通安全提示如下:1。走在路上应该走人行道;如果没有人行道,走在路边(1米以内)。
2.过马路走人行横道,遇到红绿灯遵守红灯绿灯停的规则;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过马路时,要观察车辆动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3.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或玩耍;不得有追车、抛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4.12岁以下不要驾驶自行车或三轮车;16岁以下不要驾驶电动自行车;18岁以下不要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
5.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非机动车的;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在道路右侧1.5米以内行驶;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遵守跨机动车道下车不得载人的规定。
6.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不要乘坐超载或醉酒司机驾驶的车辆。
7.骑摩托车要戴安全帽,骑汽车要系安全带。
8.乘坐公共汽车时,应当在站台候车,在机动车道内拦停机动车,未停稳时上下车,将杂物或垃圾扔出窗外,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9.遇到突发交通事故,及时向成年人求助,拨打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遇到交通事故逃逸时,记住事故车的号牌、型号、颜色、特征、逃逸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