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大到国家,小到家庭,国法家规。没有制度的规范,就不可能正常、有序、高效地运行。
学校也不例外。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还有学生管理,课堂教学,生活管理等等。这些规章制度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能体现学校的特色。它们包罗万象,涉及方方面面。可以说,正是这些制度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作为青年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学校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它对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制度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这是前提和基础。任何制度都不能超越这个前提;其次,符合学校实际,能突出自身特色;第三,有利于青年学生的成长,而不是限制他们的天性,阻碍他们的发展。
应该说,大多数学校的规章制度是科学合理的,对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学、科研、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也有一些脱离实际、违背人性的规章制度。比如有的学校禁止学生裸睡,有的学校要求学生戴“绿领巾”,有的学校规定禁止男女生“直接交往”,有的学校规定“一周零花钱不得超过10元”,有的学校规定禁止“在楼顶晒被子”,等等。近年来,经常可以看到这些“奇葩校规”的新闻。这些校规不可思议,很讽刺。这些系统,我不知道当初是怎么出来的。但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严重限制了学生的天性,违背了青少年的成长规律。是决定拍脑袋的结果。它的生命力肯定不会长久。因此,学校管理者在制定校规时,一定要认真慎重,结合实际,反复论证,力求科学合理,决不能让校规成为“笑规”,使之笑而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