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是1985年。我的肚子外面长了一个肿瘤,我去医院切除了它。不到两个月又长了,一个月内又长了。那是乡镇医院,技术也就那样。我来辩论,院长亲自操作。刚躺在床上,隔壁一个孕妇生了,叫他去。院长说下次给我剪,我终于缠着他了,我也没时间去县城,就问他多久能剪好。他说要十分钟,大部分伤口会被切除,但是麻药要五分钟才能生效。我说切吧,麻不麻无所谓。他看我年轻,当过兵,就真的做了。他让护士把我的头、手、脚都绑起来,嘴里塞了块毛巾。那种痛,终生难忘,就是刀剪在里面转。虽然没有关公刮骨疗毒那么久,但10分钟就切下了一大块肉。是的,你是说残忍吗?20年后我遇到了退休的院长,他还记得我。现在,肯定是投诉,医闹,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