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时对公司名称有以下要求:
1.一个企业名称不能包含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二、营业执照上只允许出现一个企业名称。
三。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品牌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更名不满1年的企业原名称相同;
3.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同名;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四。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的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不必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