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大学的要求除了成绩,大部分都是体能和健康程序。以下是具体要求:
国防招生要求:
①报考国防大学,必须在提前录取一栏填志愿。高考达到你省录取分数线且政审、面试、心理测试均合格。
②报考的考生体检合格。
体检标准: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军队和武警院校招收士兵、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地方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军队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检。
第二章手术项目
第三条男性体长162CM以上,女性体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放宽至160CM,女性可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为合格。标准重量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 =【体长(CM?)- 110](公斤)
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综合症不合格。
颈部僵硬、斜颈、三度甲状腺肿、淋巴结核、严重男性乳房发育症、女性乳腺严重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四肢、关节、脊柱先天性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法氏囊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位,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双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至胫骨内踝距离超过7cm,或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扁平足,脚趾残缺、变形,足底弓完全消失,影响功能的拇趾外翻,影响长距离行走的鸡眼、老茧,严重皲裂,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部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疤痕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下肢严重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下肢中度精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科不合格。
第十条白癜风、疤痕、黑色素细胞痣、色素沉着过度、血管瘤等。面积较大或影响军容,在短裤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直径2CM以上的“人物、图案”,其他部位直径3CM以上,或手术治疗后有明显疤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纹身,穿不明显影响军容的短衣,合格。
第十一条有胸腹手术史、疝气、脱肛、肛瘘、重度慢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0.5CM以上者为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没有后遗症,合格。
第十二条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以及其他影响功能的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以下条件是合格的:
(1)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多于对侧睾丸,睾丸连同睾丸鞘膜积液不多于对侧睾丸的2倍;
(2)精索和附睾结节不超过两个,无压痛和自觉症状,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
(3)轻度急性皮炎、滑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不粘连、术后隐睾下降至阴囊;
(4)交通性鞘膜积液,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或后遗症。
第十三条泛发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寻麻疹、神经性皮炎等传染性或不可治愈的皮肤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者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小于3cm,轻度腋臭(潜艇和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血压超过以下范围的,不合格。
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 (12.00kpa至18.66kpa),舒张压小于90mmhg (12.00kpa),心率50至100次/分,合格。
第十六条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血管性疾病、非生理性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等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疱、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胆脾胰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不良不合格。
以下条件是合格的:
(1)仰卧位,平静呼吸,右侧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缘薄,边缘光滑,无压痛、捏痛,肝脏上界在正常范围内;
(2)既往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等引起的脾肿大在左肋缘下1cm以内。
第十九条风湿性、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急性病毒性肝炎(乙肝、丙肝除外)治愈一年以上无复发,为合格。
第二十一条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精神发育迟滞、梦游、遗尿、滥用和依赖精神活性物质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口吃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对食物、药物等物质严重过敏和严重过敏体质者,不合格。
第四章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双侧耳语听力均小于5米,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5米,另一侧不小于3米,除潜艇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严重的外耳道湿疹、严重的耳真菌病(影响鼓膜或常有耳鸣、听力困难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真菌病,除水面舰艇和潜艇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部疾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不超过三分之一,耳压功能和鼓膜活动良好,合格潜航员。
第二十七条眩晕、严重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及其他不可治愈的慢性鼻炎不合格。
中鼻甲肥大,不影响鼻窦引流,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复发性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重度鼻中隔偏曲,复发性鼻扣,除潜艇外均合格,空健康专业。
第二十九条丧失嗅觉者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了防化、医疗、石油,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和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若裸眼远视力小于4.5 (0.3),矫正视力小于4.9 (0.8),屈光度在6.00 ds等效球镜以上,则每只眼不合格。
每只眼的裸眼远视力在4.6 (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 (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在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方面都是合格的。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无并发症,除潜艇外合格,空健康专业。
第三十二条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等影响眼功能的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倾角超过10 O,外倾角超过5 O,上倾角超过2 O,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下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均合格。
第三十五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命令专业外均合格。
第三十六条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疑似青光眼不合格。
以下条件是合格的:
(1)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浑浊点,不影响视功能;
(2)玻璃体动脉残留较短,有少量细丝和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
(3)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变,黄斑区外直径小于1PD。
第六章口腔医学工程
第三十七条三度龋齿、两个以上缺牙并列或三个以上缺牙、重度牙周炎、颞下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和发音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和复杂可摘义齿不合格。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中度以上氟斑牙及釉质发育不全,门牙、尖牙、双尖牙缺损或缺失,覆盖度超过5mm,咬合超过3mm,上下颌骨牙齿咬合入对侧牙龈深覆,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且反咬合,中度牙周病,海底专科不合格。
业务能力
(1)缺失一颗门牙,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换牙功能良好;
(2)不影响咬合的个别门牙凹凸不平或重叠;
(3)个别门牙轻微反牙合,不影响咬合;。
(4)错牙合畸形。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三十九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折叠编辑妇科这一段
第四十条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所有妊娠均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包块不合格。
心理检测折叠编辑本段
第四十三条通用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同时符合下列两项要求的,取消其资格:
(1)用词得分低于4分;
(2)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3)加减分小于7分;
(4)符号数转换得分低于55分。
第四十四条根据中国MBTI-G人格类型量表,被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化面试:
(1) E分大于30分;
(2) n分大于30分;
(3) F分大于28分;
(4) P分大于28分。
结构化面试参照军队院校新兵心理面试测评量表进行测评。如果成绩大于7分,则不合格。
检查并折叠这一段。
第四十五条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脏、胆囊、胰腺、脾脏、肾脏、子宫、双侧附件和腹腔。器官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部肿块、占位性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满足以下条件,检验结果无一例外合格:
(1)肝囊肿(非炎性、非寄生性、非肿瘤性)数量不超过3个,最大直径不超过1.0cm
(二)单发诊断为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
(3)单个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
(4)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超过3.0厘米
第四十六条X线检查显示胸部畸形、心脏、肺、纵隔等器质性疾病不合格。
满足以下条件,检验结果无一例外合格:
(1)孤立性钙化,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0.5cm,密度高,边界清楚,周围无浸润;
(2)肺纹理轻度强化,排除呼吸系统疾病;
(3)肋膈角一侧略钝,排除心、肺、胸疾病。
第四十七条心电图正常或大致正常,为合格。
第四十八条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
(1)白细胞总数为4.0-10.0×109/L(4000-10000个/mm3);
(2)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3)红细胞数量男性为4.0-5.5×10 ^ 12/L(400-550万/mm 3),女性为3.5-5.0×10 ^ 12/L(350-500万/mm 3)。
(4)血小板计数,100-300×10 ^ 12/L(10-30万/mm3);;
(5)血红蛋白,男性120克/升-180克/升(12-18克/分升),女性110克/升-150克/升(11-15克/分升)。
第四十九条尿检符合下列标准:
(1)外观透明,淡黄色;
(2)pH值为4.5-8.0;
(3)尿液比重为1.003-1.035;
(4)尿蛋白微量阴性;
(5)尿酮体阴性;
(6)尿糖阴性;
(7)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汁元素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显示红细胞为男性0-偶/高倍,女性0-3/高倍,白细胞为男性0-3/高倍,女性0-5/高倍,镜检显示无管型或偶有透明管型或其他管型。
(10)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粪便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
(1)外观正常;
(2)显微镜检查红细胞0-2/高倍显微镜,白细胞0-2/高倍显微镜;
(三)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饼卵和肠道原虫均为阴性。
第五十一条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用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测,40单位以下为合格。
第五十二条采用酶联免疫试验检测血清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阴性结果为合格。
第五十三条采用酶联免疫法检测血清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结果为合格。
第五十四条采用酶联免疫法检测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阴性结果为合格。
第五十五条尿液药物(试剂)采用胶体金检测,阴性结果为合格。
①符合②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国防大学,学校将按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到低按照提前录取办法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