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平台商家卖假货,消费者成功打赢“假一赔五”维权官司

手表带哪只手2022-07-06  21

电商平台宣称一赔五,一赔十,甚至一赔一百。消费者买到假货后索赔。商家能快速付款吗?在Suning.cn上花3万多元购买苹果耳机,被授权服务商判定为假货,公司起诉“一假赔五”。近日,中国消费者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位消费者成功打赢了一场“假一赔五”的官司。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2015年7月7日,北京消费者王通过邦泰公司在网站开设的邦泰数码专营店,以单价1280元购买了苹果公司生产的studia 2.0耳机26副,总价33280元。

2015年7月12日,王收货后发现音质不好。2015年7月15日到苹果授权服务商北京智信创业-海淀黄庄店维修。对方出具了服务报告,结果是:BEATS耳机不是正品,无法保修。

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五倍赔偿”。王认为,邦泰公司作为网站的会员,在该网站销售商品,受其网站公示的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应该按照“苏宁云台假货赔付标准”和“假一赔五”的标准向他赔付。Suning.cn公司发布的“苏宁云台假货赔付标准”,通过增强消费者购物信心的广告功能,为网站带来更多的业务量,使其获得更大的利益。其应保证遵守网站规则,但未督促邦泰公司履行付款承诺,对“一假赔五”的赔偿责任应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依据合同法判决退货,但不支持“假一赔五”案。庭审中,法院向苹果公司服务许可方及苹果公司发出调查令,确认王购买的耳机为假冒产品。法院认为,王实际收到的BEATS耳机经检验并非正品,故邦泰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王要求邦泰公司返还货款,但应返还邦泰公司相应产品。涉案的两款白色耳机和一款蓝色耳机已经解封,不符合退货条件。故法院支持了王要求邦泰公司返还未开封的23头耳机对应款项的请求。对于超出部分,法院给予了支持。

王要求邦泰公司、苏宁公司支付五倍赔偿金的依据是网站公布的《赔偿标准》,其中规定,苏宁云台商家在苏宁云台发布商品后,如果被认定为“假货”,应当按照“一假赔五”的标准向购买该商品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同时,会员章程中对商家的定义是:除非另有约定,Suning.cn网站上的商品和服务通常不是由Suning.cn直接销售或提供,而是由进驻Suning.cn的经营者提供。在Suning.cn网站上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统称为“商家”。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通过平台向邦泰公司购买商品,邦泰公司通过平台提供商品,故邦泰公司属于会员章程及付费标准中提及的商家,而非会员。此外,苏宁公司作为服务平台,无权代表商家向消费者做出“赔一赔五”的承诺。

法院认为,王某主张邦泰公司为网站会员,邦泰公司应当按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苏宁公司应当对王某购买的产品进行保修、应当按照王某出具的“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2018年11月,法院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最终判决:王返还邦泰公司第二代魔音录音机studia 2.0耳机23只;泰公司退还王货款29 440元。

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责令Suning.cn“退一赔五”,赔偿消费者16万余元。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支持其“退一赔五”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及北京一中院认为,邦泰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王要求邦泰公司退还全部货款,有理有据,应予支持。法院一审以涉案的两个白色耳机和一个蓝色耳机已解封,不符合退货条件,应当予以纠正为由,未能支持王的退款请求。

法院还认为,Suning.cn网站是苏宁公司经营的网络交易平台,苏宁公司在Suning.cn网站公布的云台支付标准中明确规定,假货的标准为“假货一赔五”。现入驻Suning.cn网站的商家邦泰公司销售的苹果耳机被认定为非正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对消费者更加有利的承诺,是基于Suning.cn网站是苏宁公司经营的网络交易平台的约定,苏宁公司认可该平台作出了“假一赔五”的承诺。故苏宁公司应履行“假一赔五”的承诺,即苏宁公司应赔偿王16.64万元。

今年4月25日,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王返还邦泰公司第二代魔音录音机studia 2.0耳机26只;泰公司退还王货款33280元;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王16.64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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