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拿刀砍你,现在自卫

有人要拿刀砍你,现在自卫,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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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听说过龙哥事件!2018年8月27日晚,酒后驾车,将刘某某、、唐某某逼至右侧,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他差点和正常骑车的余海明相撞,然后发生争执。

有人要拿刀砍你,现在自卫,第2张

同车的刘某某下车与发生争执。在被同行劝说后,他回到了车辆上。刘海龙突然下了车,推了海明一脚。尽管被劝架,刘海龙仍追赶海明,然后回到车上拿出砍刀,连续用刀击打海明的颈部、腰部和腿部。

在攻击过程中,砍刀被扔掉,余海明抓住砍刀,刺伤了刘海龙的腹部和臀部,并砍伤了他的右胸、左肩和左肘。刺伤过程持续了7秒。受伤后,刘海龙跑向汽车,余海明继续砍了两刀,但都没砍中,其中一刀击中了汽车。

刘海龙逃跑后,倒在离汽车东北侧30多米远的绿化带里。送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

有人要拿刀砍你,现在自卫,第3张

为了这个案子,当时掀起了轩然大波,余海明被拘留,前途不明。根据法律规定和之前的判决结果,余海明防卫过当,超过了必要限度,因此可能被判有罪。

然而,大多数人和法律专家认为,在当时,余海明的做法是自卫,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应该改成正当防卫被铐住的情况。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昆山警方: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对人民生命的不法侵害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经认定,余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对余海明的案件予以驳回。

有人要拿刀砍你,现在自卫,第4张

随后,为了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规范正当防卫的认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正当防卫的特殊案例,龙哥事件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发展的一个里程碑,进一步确立了“无限防卫权”。是指面对殴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无限防卫。即使肇事者的死亡是由此造成的,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所以你不会触犯刑法,承担法律责任!龙哥作为先行者,用自己的努力推动了“无限防御”理念的落实。所以,如果有人拿刀伤害你,你可以直接拿刀还击,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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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拿刀砍你,现在自卫,第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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