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区别是什么

鸡蛋碰石头2022-07-05  24

一、征地拆迁主体:

拆迁方(征收方):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即市、县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主体只能是政府,不能是开发商、村委会等组织或个人。

拆迁方(被征收方):指房屋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

2.哪些是国有土地,哪些是集体土地?

土地性质明确的,在征地拆迁时可以适当确定补偿的参考标准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是农民集体所有。"

经过下列变更的原集体土地也属于国有土地:法律规定的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国有土地;所有农民的集体安置;农村土地转为农业或取消;铁路、公路沿线被征用的土地;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乡(镇)村集体由国有企业或城镇集体企业合并。

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管理和经营。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归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管理经营。已归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经营。

对于集体土地的分配,村民有参与权和知情权。

三、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主要包括:

征地告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征询村民意见→提交征地文件报批→公告征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征求意见→提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并交付土地。

(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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