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通报江油市“··”交通事故调查结果:长时间连续作业,超速行驶系事故直接原因

四川绵阳通报江油市“··”交通事故调查结果:长时间连续作业,超速行驶系事故直接原因,第1张

来源:四川应急

2017年7月23日,川L76971(川L5335)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江油市九岭场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死4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事故调查报告(摘要)

一、事故概况

2017年7月23日上午7时23分,川L76971(川L5335)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车主为峨眉山金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205省道269Km+900m路段(江油市九岭场镇)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4辆汽车严重受损。

二、事故及救援处理

(一)事故发生了。

2017年7月23日上午7时23分,陈涛(男,28岁,四川峨眉山人)驾驶川L76971(川L5335)重型半挂牵引车沿205省道江油至绵阳方向,行至205省道269Km+900m路段(江油市九岭场镇)。罗登贵(男,55岁,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女,60岁,四川省江油市九岭镇人)、张四贵(男,61岁,四川省江油市九岭镇人)、苏小可(女,8岁,四川省江油市九岭镇人)、张四贵驾驶宗申三轮车停放在路边港湾,苏刚驾驶五星塞克电动三轮车停放在路边港湾, 陈驾驶川B49078(川B1868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停靠在路边港湾,与川L76971牵引车碰撞后起火。 事故造成司机陈涛当场死亡。陈玉华和苏克明分别于当天9点35分和10点50分死亡。张四贵、苏小可、张馨月、罗登贵等4人受伤,4辆车受损严重。

(二)应急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张(事故受害人苏克明的母亲,伤者张思的女儿)及时拨打122报告交通事故,出警民警迅速通知江油市公安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指导员郭胜(7月22日上午8时至7月23日上午8时 袁国生和辅警顾磊在青莲镇中队部值班)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并通知120和119前往现场紧急救援。 郭胜、顾磊得知情况后,立即驱车几分钟赶到现场(队部距离事发现场约5公里,7日下午45分左右到达现场)。他们赶到现场时,120已经在现场抢救伤者。事故车辆起火,现场群众众多,事发现场有车辆拥堵。两人迅速疏散现场围观群众和拥堵车辆,对城镇两端驶来的汽车实施交通管制,禁止通行。并迅速向122和交警大队领导汇报现场基本情况,同时通知中队其他警力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交通管制,配合现场救援;8点左右,119赶到现场,对被困群众进行灭火救援。交警大队领导得知情况后,迅速逐层上报情况;江油市副市长杨保平获悉情况后,迅速带领江油公安、安监、交通、消防、医疗等部门赶赴现场,协调、指挥事故现场灭火处置、伤员救治、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随后,绵阳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谭带队迅速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勘查等前期调查工作。9时许,川L76971拖拉机驾驶室被拆除,陈涛遗体被取出,事故现场受损车辆被拖走,路面散落物和油污被清理干净。11时许,事发路段实行单向交通,下午2时许,事发路段双向正常交通全面恢复。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陈涛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长时间连续作业,超过最高限速(40k m/h)50%以上(认定时车速为64Km/ h-70km/h),影响驾驶安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缙云物流公司未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未依法开展新驾驶员陈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仅试卷);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间安排不合理,违规安排驾驶员长时间夜间驾驶,影响行车安全;公司所有车辆运输过程中GPS动态监控不全,导致7月22日、23日川L76971(川L5335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下线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落实,未及时发现川L76971重型半挂牵引车(川L5335挂车)在运输过程中脱离公司GPS监控平台进行监控跟踪,导致车辆在线下运输过程中超速行驶;安排未取得一般货物道路运输证的川L76971(川L5335挂车)等4组重型半挂牵引车非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2.罗江公司物资供应部副主任(时任)文对缙云物流公司安排的货运车辆相关证照、资质未进行严格、全面检查,致使缙云物流公司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川L76971、川L5335等4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事货运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四。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江油市九岭场镇“201772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五、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缙云物流公司未依法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未依法开展新驾驶员陈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间安排不合理,违规安排驾驶员长时间夜间驾驶,影响行车安全;公司所有车辆在运输过程中GPS动态监控不全,导致川L76971(川L5335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在7月22日、23日运输过程中脱离公司平台监控;安全监督检查不落实,未及时发现川L76971(川L5335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运输过程中脱离公司GPS监控平台进行监控跟踪;安排未取得普通道路运输证的川L76971(川L5335)等4组重型半挂牵引车非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未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事故责任单位。其行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缙云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刘永平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未严格执行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违规安排未取得道路运输通用证的公司货运车辆从事道路货运,违规安排驾驶员夜间长时间驾驶机动车;未组织制定公司2017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未依法开展新驾驶员陈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不落实,导致公司GPS监控平台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全面履行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3)高志超,缙云物流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安全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营运车辆的管理和调度,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和考核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质,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未依法开展新驾驶员陈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的;未制止公司非法安排货运车辆无《道路普通运输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对员工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不落实,导致公司川L76971(川L5335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运输过程中脱离公司平台监控,未及时跟踪;未充分履行公司副总经理、技术安全办公室主任职责,对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曾李森公司物资供应部副主任(现任综合部部长),主要负责公司大宗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备品备件管理,代表公司签订原材料采购及运输合同,审核承担运输任务的运输公司及投入运输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证照及资质等。,且未严格检查缙云物流公司投入运输的营运车辆的相关资质。导致缙云物流公司投入运输的第二批四组重型半挂牵引车(包括川L76971、川L5335组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未取得一般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其非法货物运输行为17天(至案发)未被发现和制止,未全面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5)司机陈涛安全意识不强。驾驶机动车长期在道路上行驶、连续工作,且超过限速每小时50%以上,影响驾驶安全的。他是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追究其相关责任。

(6)陈(川B49078、川B1868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根据交警部门对其在事故中次要责任的责任认定,法院已作出车主承担事故连带责任30%的判决,正在执行中;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事发时该车驾驶人陈进行了处理,建议不追究其相关责任。

不及物动词预防和纠正措施

(1)缙云物流公司应加强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和规范的学习,树立依法经营的意识;依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依法科学安排营运车辆驾驶员的工作时间,保证驾驶员得到充分休息,确保行车安全;依法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增强驾驶人文明驾驶和安全驾驶意识,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严格遵守公司运营车辆的法定准入条件,确保投入运营的车辆具备相关资质要求;加强营运车辆GPS动态监控,坚决制止运输过程中营运车辆脱线运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促进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2)李森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体系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员工的履职意识;加强对外包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许可资质和依法投入的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条件,确保外包项目依法合规正常运行。

(三)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运输执法联动机制,整合运管、路政、交警等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道路运输领域执法人员要加强道路交通、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切实增强道路运输综合执法能力,坚决纠正运管、路政、交警各自为政、各管各段的工作局面。他们应根据道路交通和道路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所有检查,并在检查中发现不属于自己合法管理范围但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事项。要立即移交其他部门,确保道路运输领域的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形成联合执法权威,震慑道路运输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秩序。

资料来源: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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