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由两部分组成:消费积分和奖励积分:
1.消费积分是客户消费产生的积分,每实际消费1元钱的电信业务积1分;
2.奖励积分是给予客户的额外积分,分为移动和融合业务奖励、在线时间奖励和活动奖励。包括无记名电信卡收入、赠送业务、赠送通话时长或通话费用、违约金、代理费及材料费、委托费、UIM卡费、手续费及其他非电信业务支出等一次性支出。其中移动和融合业务双倍积分,网络越长奖励积分越多。
电信对象为所有后付费对公客户(包括后付费固话客户、宽带客户、小灵通客户、手机等客户)和每月消费3000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公用电话、IP超市等客户不参与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