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有几个级别。
ⅰ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处理,如汶川地震、南方19省冰冻雨雪灾害,ⅱ级突发事件由省级政府组织处理。
市政府负责组织处置ⅲ级突发事件,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ⅳ级突发事件。具体的确定应该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具体分析。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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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负责组织处置ⅲ级突发事件,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ⅳ级突发事件。具体的确定应该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具体分析。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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