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负责组织处置ⅲ级突发事件,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ⅳ级突发事件。具体的确定应该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具体分析。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