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副中心城市是指综合实力强于周边城市,经济辐射超出所辖行政区域,具有独特优势资源或产业,与主中心城市有一定距离(一般为300公里)的大城市,未来将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
什么是省级副中心城市?
设立省级副中心的目的是促进区域经济科学、协调、快速发展,再造经济增长极,减轻省级中心城市发展压力。
省级副中心城市是仅次于省会城市,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城市。典型的城市有徐州、洛阳、襄阳、长治、大同、延安、遵义等。
中国具有省级双核或多核特征的省份:东部的广东、江苏,中部的河南、江西、湖北、湖南、山西,西部的陕西、贵州、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