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配原则的规定是这样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遗产法律能怎么分配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1、份额均等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适当照顾的原则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二、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根据上述法条,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 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地获得遗产。
三、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最多18字)
一般情况下,遗产由死者的顺序 继承人 平均分配。但如果情况有特殊,那么遗产可以不平均分配。这里的特殊情况有: 1、顺序继承人中,如果有因年迈、未成年、残疾、疾病等缺乏或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基本物质生活的,在财产分配上,应当多分配,以此照顾。 2、遗产人过世之前,在相同具有法定 赡养 义务、 抚养 义务的各个遗产顺序继承人中,相对更多的尽了义务,负责了遗产人的主要生活需求以及更多的对遗产人付诸了照顾和陪伴,这种情况下,遗产应当酌情多给予分配。 3、对 遗嘱 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遗产人生前并未对其尽到义务的,在有赡养、抚养条件下不尽法定义务的,应当酌情对其少分配或者不分配遗产。 4、同一 继承顺序 下,继承人之间互相协商同意,对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的,可凭意愿分配。 认为,遗产是老人留给我们的遗赠,他们的意愿是在其过世后,家人之间依旧和气温暖,而不是因为财产就仇恨相向,所以我们在对待遗产的分配上,应当以平常心对待,不要过分计较。
父母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的份额分配应怎么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有哪几种方式,遗产继承分配的份额怎么确定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继承顺序份额是怎么分配的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分。有证据证明尽赡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可主张适当多分。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少分或不分财产。
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分。有证据证明尽赡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可主张适当多分。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少分或不分财产。
遗产继承的份额如何计算如果有遗嘱,遵照遗嘱。
没有遗嘱,遵照法定继承顺序,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相同。
遗产继承怎么分配?1、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2、确定遗产范围。
3、确定继承人人数。继子女在继父母离婚后,继父母继子女关系解除,不再享受继承权。
遗产分配时要保留胎儿继承的份额吗
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按照上述规定,在遗产分割时确定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时,应当注意把握下面三方面内容:
(1)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在分割遗产时,继承人都必须为胎儿保留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该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经诊断确认胎儿是多胞胎的,则应按照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比如,胎儿为双胞胎的,应当保留两份遗产份额,如果是三胞胎的,则应保留三份继承份额。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则应当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在多胞胎的情况下,如果只保留了一份继承份额,则应当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其他胎儿的继承份额。
(2)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是活体的,则该份额由其母亲(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为该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成为他的遗产,应当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3)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行分割。如果原来没有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则原分割继续有效。
遗产继承分配规定是死者死亡,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可以办理继承手续。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有遗嘱,按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三方权益均等。
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如何分配份额?《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房产属于遗产继承,其中一继承人放弃的份额怎么分配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就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既不表示接受又未表示放弃时,便推定为放弃接受遗赠。被放弃的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即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主动放弃或法定期限届满没有表示接受而实际放弃遗赠的受遗赠人,不再承担遗赠人所附加的有关义务。
遗产继承法继承的比例怎么分2、他的孩子和父母依法享有继承权。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他的孩子和父母的分配份额,看具体情况,可以对于乙方照顾,不必均分。 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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