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第1张

一、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1、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及存在的弊端。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制度对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转出、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毁损、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等会计事项规定了详细的核算方法,但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如何核算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核算方式存在着诸多弊端:(1)价值背离。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现时净值随时间推移相差越来越大。(2)虚增净资产。以账面原值核算固定基金,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虚增净资产。(3)成本不完整。一方面,事业单位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设备购置费”,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或“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这样核算虚增了事业成本;另一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人为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虚增了盈余,且不能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2、如何完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关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笔者认为,可以借鉴现行企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取消“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折旧基金”科目,同时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通过事业收入得以补偿。购置固定资产时不必按资金来源列支,可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时(选择适当的折旧计算方法,事业单位可采用直线法),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事业单位后勤部门社会化、企业化管理的核算问题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仍保留有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这一部分内容。对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国家提倡应尽可能进行独立核算,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其上缴事业单位的纯收入,作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处理。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可把制度中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这一部分内容删去,由下属经营企业或被投资企业财务来管理,其收入和利润通过下属单位缴款或投资收益分配来核算,相应的经营收入、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可归集到下属企业核算。至于所得税核算问题,下属企业按企业所得税制度核算,事业单位可将“其他收入”中相应的应纳税项目予以分离核算,还有增值税的核算,也应分离由下属企业来进行核算。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下的核算问题

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相应实行了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的管理制度。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要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罚款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财政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这样一来,收费和罚款就没有必要通过“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这两个科目进行过渡核算,而是直接交到国库或财政专户。在财政核拨(返还)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由此看来,现行制度中的“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这两个科目就显得没有设置的必要了,只要执收执罚单位设置收费和罚款辅助备查账即可,更谈不上制度中提到的预算外资金有全部上缴、结余上缴、比例上缴三种核算方式。

四、关于增加“在建工程”、“低值易耗品”科目的建议

1、事业单位资产核算业务中,有很多种情况可以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如事业单位若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可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安装费用,计算安装成本,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又如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通过多渠道筹资(如向金融部门贷款),来搞基建(如盖商租楼),实现多元化经营,以期发展壮大自身的事业。在这种情况下,整个基建过程就需要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还有国家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内容包括本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建筑维修、装饰工程等项目,这就要求现行制度中有关内容的核算作相应的调整,并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现行事业单位资产核算中,有很多物品可通过“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2)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另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大量的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电话机、藤椅、简易木器具等办公设施,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笔者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类物品的价值只能是越来越低,且这类物品易损易坏,更换比较频繁,且核算的工作量较大,故不宜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通过“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更合适些。笔者建议,事业单位一次性购进批量的这类物品时,可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分次摊销,摊销时借记“事业支出——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科目;零星购进这类物品时,可直接列支,借记“事业支出——低值易耗品支出”科目,贷记“现金”等资产类科目。

五、新形势下其他相关问题的改进

首先,随着事业单位走向市场,社会力量办事业将占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只规定了对外投资的核算,而没有对接受投资的核算进行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对社会各方面的投入进行相关权益及分配的核算。另外,现行对外投资只规定了成本法核算,而没有权益法核算内容。事实上,许多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已占到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资本或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股权,这就需要增加权益法核算内容。

其次,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对许多事业单位来说,国家财政不再负担其事业经费支出,事业单位的核算内容已从“国家预算资金”转向了“自有业务资金”,不需再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对应地,国家财政预算也不需再涵盖事业单位预算。按这种思路,事业单位会计也就可以从预算会计体系中分离出来,单独称为事业会计。

再次,现行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是以“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为编制基础,而收入支出总表又以“收入-支出=结余”为编制基础,这样的设置有点重复。笔者建议,可以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与支出这部分内容去掉,以“资产=负债+净资产”为编制依据。

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的,在社会公共利益方面从事社会公共服务活动,其经费一般由社会投入或政府补贴的特殊法人单位。依据《会计法》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如果事业单位没有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将面临以下处罚:

1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于事业单位等单位,如果不遵循国家规定的记账办法,将导致他们被暂停财政拨款、遣散职工、追缴转移资产、责令清理账务等处理措施。

2 《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法律规定,职责不清、管理混乱、财务违规的单位和人员,将面临采取行政警告、责令检查、追究责任、组织处理等相应的处罚裁决。

总的来说,如果事业单位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将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财产损失等问题,同时面临法律责任和政府处罚。因此,建议事业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开展财务管理和决策。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律采用收付实现制,不对。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38个)《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财务通则》。

会计制度(accounting system)是对商业交易和财务往来在账簿中进行分类、登录、归总,并进行分析、核实和上报结果的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的总称。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所属财政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在与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制度或者补充规定。

参考资料: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_百度百科

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如下:

1、作用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用来存钱、取钱、转账的公司账户;

而企业会计用来办理包括提现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等在内一切符合法律法规的结算,而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一般的结算业务,不能提取现金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

2、性质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

企业会计可以随时存入或取出资金,但是取出资金必须通过公司转账支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然后再通过公司现金支票支取。

3、目的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目的是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能够防止和发现特定财务报表认定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而企业会计以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为证实控制能够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所需获取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

4、考核内容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而企业会计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5、内容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分为发票管理、供应商管理、支票管理、账龄分析等。

而企业会计分为核算范围、例题核算、审计程序、科目设置、会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会计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

在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的原则。修订《会计制度》与修订《会计准则》保持同步。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发布,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修订《会计制度》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是与《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三是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会计制度》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修订后的《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本次修订《会计制度》,着力解决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针对不计提折旧、基建游离大账、捐赠划拨资产不入账、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一些重要业务核算无规范、会计科目体系滞后、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都在《会计制度》中引入了相关改革举措和改进办法,从而将大大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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