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城建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第1张

城建局是具有主管城镇建设性质的单位,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城建局是当地人民政府主管城市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当地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服务。

与城建局同属规划局职责的还有建设局。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是县或设区的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城建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和村镇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城建监察管理业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并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活动中的资质管理、工程发包和承包的管理、监理单位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对从事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建设工程的报建、施工许可以及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和建筑市场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程质量。

(四)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主管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及竣工验收;参与全县主要建设项目的论证、可行性研究和选址等前期工作。

(五)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注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勘察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质量监督制度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活动,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城市和村镇规划区内各类用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房地产业,指导和管理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住房制度改革。

(七)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负责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环境、声环境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和城市绿化、雕塑工作;确立城建监察的工作目标,负责城建监察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九)主管全县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小城镇发展计划,负责村镇土地开发和利用;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推广应用村镇建设的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

(十)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城建系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如果是在地级市,这是一个正处级单位,局长是正处,副局长是副处,办公室主任是正科。

如果是副团职转业干部,按目前的安置情况,只可能得到一个副处级调研员的非领导职务,相当于副处,但不是实职。下设市政公用局和园林绿化局或其它局,都是正科级单位。

城建局下属单位有人事教育科、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用事业科、市政工程科、政策法规科、节约用水科、七大主管部门。

扩展资料:

城建局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与措施,负责监督落实,并进行行业管理。

2依据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文件,编制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报上级部门审查批准后,负责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3组织指导全县乡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监督工程建设程序的执行,抓好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和合同档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发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指标等。

5统一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主体的资质管理、监督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取缔不平等竞争,掌握全县工程建设任务情况;负责建筑队伍行业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城市建设管理局

城建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和村镇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城建监察管理业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并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活动中的资质管理、工程发包和承包的管理、监理单位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对从事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建设工程的报建、施工许可以及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和建筑市场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程质量。

(四)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主管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及竣工验收;参与全县主要建设项目的论证、可行性研究和选址等前期工作。

(五)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注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勘察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质量监督制度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活动,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城市和村镇规划区内各类用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房地产业,指导和管理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住房制度改革。

(七)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负责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环境、声环境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和城市绿化、雕塑工作;确立城建监察的工作目标,负责城建监察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九)主管全县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小城镇发展计划,负责村镇土地开发和利用;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推广应用村镇建设的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

(十)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城建系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为例,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结合我市实际,拟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负责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

参与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审议建成区主次干道临街、高层、大型群体建筑设计方案;参与土地批租方案的审查。

(三)编制和下达年度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工程计划,并负责城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城市建设相关规费的征收;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

(四)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公关,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及指导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建成区内高层建筑基础及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方案;

参与有关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的初审;参与管理全市涉外建设项目安保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五)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并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

(六)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全市建筑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设施使用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负责建筑业文明工地管理;

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报建、招标投标、交易、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合同等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准用管理和节能建筑工作;负责室内装饰管理;参与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建筑行业体制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墙体改革和散装水泥应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和管理;管理涉及城市自来水供水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八)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住宅建设、发展计划,管理全市住宅建设;参与住宅项目的审批;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和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及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

(九)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乡村城市化进程。

(十)负责城市建设、市政公用、建筑业安全工作,负责城建监察队伍的业务指导。

(十一)管理城市建设信息工作;指导全市并管理市区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建设系统职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设系统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负责本系统职工教育和行业培训工作;主管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建设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扩展资料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

1、常州市城建监察支队

地址:钟楼区怀德中路82号,澜天大厦14楼   电话:86988134

2、常州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常州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地址:常州市北塘河东路66号C座一楼    电话:85508325

3、常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地址:钟楼区怀德中路82号,澜天大厦13楼 电话:86602330

4、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钟楼区怀德中路82号,澜天大厦15-17楼   电话:86021511

5、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地址:北大街96号兰洋大厦B座3楼电话:86601821

6、常州市燃气管理站

地址:钟楼区怀德中路82号,澜天大厦18楼电话:88168350

7、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2号楼5楼   电话:86619903

8、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

地址:常州市北塘河东路66号       电话:88019806

9、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勤业路188号电话:88029200

10、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地址:飞龙东路116号电话:85572700

11、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址:新北区衡山路6号电话:85119633

12、常州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钟楼区怀德中路82号,澜天大厦19楼电话:86686407

13、常州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局前街12号电话:88101019

14、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长江中路300号电话:0519-86600034服务热线:0519-86671999

参考资料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

我跟你说说吧。城建局各城市设置形式不同。大一点的叫建委,小一点的交城乡建设局。 它的职责我想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城市建设,包括大项目建设,城市市内的架桥、地铁、轻轨建设等;二是市容管理,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广告牌匾管理;三市市政建设管理,包括建设维修城市道路、城市亮化美化,路灯管理,排水、污水处理;四是公用事业管理,包括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管理等;五是园林绿化管理;六是城市规划管理,违章建筑管理拆除等;七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工作。等等这些吧,建设局的职能最广泛了。是市政府部门中相当重要的部门了!!!! 给我分吧。。要想再详细问,给我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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