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筑(除工业生产厂房外),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8%;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6%;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县城为3%。
3、新建除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具体比例为:
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
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3%—4%;
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2%—3%;县城为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和减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
扩展资料:
新建的人防工程在建设前都经过了可行性论证,既考虑到战时防空的需要,又考虑到平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有平战双重功能。同时,人防工程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从土建到装修都注重质量。建成投入使用后,取得了显著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许多大中型人防工程成为城市的重点工程,如哈尔滨奋斗路地下商业街、沈阳北新客站地下城、上海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郑州火车站广场地下商场等,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人防
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条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一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
关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人民防空工程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点,它直接关系到战时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草案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原则、标准、任务分工、审批、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定额管理以及维护管理和平时的开发利用等都作了规定。
为了保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贯彻平战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和落实对不同地区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不同的防护要求加以分类指导的精神、坚持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的统一规定和监管,草案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贯彻平战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
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不同的防护要求,实行分类指导。国家统一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标准,并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
:中国人大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草案)》的说明
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
扩展资料:
人防工程分类:
按构筑形式:
1,地道工程
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2,坑道工程
坑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3,堆积式工程
堆积式工程是大部分结构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盖的工程。
4,掘开式工程
掘开式工程是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包括单建式工程和附建式工程。
按战时功能:
1,指挥通信工程
指挥通信工程是指各级人防指挥所及其通信、电源、水源等配套工程的总称;
2,医疗救护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是在战时提供医疗救护的地下中心医院、地下急救医院、医疗救护点的总称;
3,防空专业队工程
防空专业队工程是指各级抢险抢修、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专业队工程及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
4,人员掩蔽工程
人员掩蔽工程是指各级党政军机关,以及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的掩蔽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5,其他配套工程
其他配套工程是指地下医院、各类仓库、生产车间、疏散机动干道、连接通道、区域性电站、供水站、核化监测站、音响警报站等。
参考资料: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和个人。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和国家、省、市确定的重要经济目标是人民防空的重点。第四条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相应的人民防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各类开发区、重点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由相应的人民防空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负责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第五条 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由市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成,具体包括工程、通信、警报、人口疏散基地、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等内容。第六条 县(市)、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分区规划和一般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市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和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第七条 经批准的各项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第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防护等级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各类指挥、通信等重要工程和人员、车辆疏散干道等公用工程的防护等级和标准,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规定拟定,并呈报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定。
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等级和标准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定。第九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进行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疏散基地等建设。第十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重要物资储备工程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选址、建设,应当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照人民防空建设的要求,修建保障战时供应、生产的防护设施。第十一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生产车间和经济防护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有关单位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第十二条 城市(含各类开发区)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确因地质、地形、结构和其他条件限制,不宜就地修建的,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进行易地建设,或者向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建设。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要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第十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专用防护设备,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建设、施工单位不按规划设计要求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设施或者修建的工程、设施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建设、施工单位返工重建。
防空地下室竣工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对其工程进行综合验收。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因城市建设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定的地点、面积、防护等级、用途、期限补建;补建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第十六条 申请报废人民防空工程,申报单位应当通过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经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申报单位做好回填、封闭等善后工作。第十七条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实施。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电信部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安装的防空警报设施,电信、广播、电视部门应当予以保障,优先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电业部门应当保障每台防空警报设施所需的电力供应。
每年9月18日组织一次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并在鸣放的5日前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人民防空工程亦叫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事实表明,无论是在战时,还是平时和自然灾害来临时,人防工程都显示出它的防护作用。有军事专家用计算机模拟预测,一个城市如果没有人防设施,它的人口生存概率只有30%;而有人防设施的,再加上有效的人防措施和计划,它的人口生存概率可达到90%以上。
等级划分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6B等9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旅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人防工程就是指人民防空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
扩展资料:
一、等级划分
1、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6B等9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2、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3、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旅馆、影剧院(会堂)等。
4、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二、使用方法
1、在得到转入战时状态的预警号令后,要保持沉着镇静,服从城市人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迅速而有秩序地做好防护准备。
2、准备好进入人防工程掩蔽应携带的物品:包括密闭存放不易腐烂的食品和饮用水,个人常用药品,手电筒,可用作个人防毒的器材,个人生活必需品以及证件等。切忌携带有味、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程的包裹体积不能过大,要便于进出工程。
3、要懂得各种防空警报信号及其相应的行动内容,熟悉自己待蔽工程的位置、通往工程最短的路线,以及人防工程入口白天、黑夜的识别标志。
4、听到空袭警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附近的人防工程。进入人防工程时,要保持镇静,服从人防工作人员的组织指挥,切忌在工程口部造成人员混乱和拥挤,影响进入工程的速度。
5、在人防工程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吸烟,少饮水,不随地大小便,饮食残余物、垃圾要集中密闭存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防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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