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欧洲似乎不象中国,把法医作为一个专门的分类,从医学里独立出来,有专门的称谓。从现有资料看,在古代欧洲法医的职责都由当时的医师担当,而且欧洲古代法医学的发展也很缓慢,仅有个别案例流传下来,比如公元前100~44年凯撒大帝被杀:身上有23处创伤,检验确定贯穿胸部第一、二肋间的是致命伤。
到了中世纪的欧洲,以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的法医学发展较快。1562年法国外科医师帕雷对升汞中毒作了第一例解剖,1575年他在《外科手术学》一书中,阐述了机械性窒息、杀婴、电击死处女鉴定等方法;1598年意大利医师菲德利斯发表《医生关系论》一书,这是欧洲第一部法医学著作。
1642年,德国莱比锡大学首先开设系统的法医学讲座;1782年,柏林创办了第一份法医学杂志,从此法医科学初步形成它自己独立的体系。
从以上资料可以印证欧洲一直到18世纪末才形成独立的法医体系。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地区)人,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著有《洗冤集录》。西方普遍认为正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历史中的宋慈不但在实际判案有着自己的独到之处,在世界法医学史中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他所写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本法医专著。直到现在这本书在法医学里也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
现代考古出土文献显示,早在先秦时期,办案时已要求“验尸”。古代没有“法医”一说,但也有类似于法医工作的人,如秦国的“令史”,到唐宋时,“仵作”便是事实上的“法医”了。
仵作又称“行人”,本是古代专门从事尸体处理、帮助殡葬的人。到宋朝,验尸成为侦办凶杀案通行司法鉴定手段后,仵作便常被官府雇用为“法医”,操验尸体。
除了仵作外,还有一种特殊身份的人——阴阳先生,也会兼任“法医”,参与验尸。阴阳先生就是民间俗称的“风水先生”。在清代,人死后要请阴阳先生“看墓地”,“写殃榜”,充满迷信色彩的殃榜很像是“办丧文书”,一切活动依殃榜进行。殃榜同时还具有特殊的司法文件功能,如在清代的北京,殃榜就是一份“死亡证明书”。现代凭死亡证明书,尸体才能进火葬场火化,而殃榜则是古代出城下葬的“通行证”,没有殃榜,棺材抬不出城门。阴阳先生要根据“尸体现象”作出死亡时间、死因等方面判断,作出正常死亡与非正常死亡的结论。
上述仵作、阴阳先生都由男性担任,对男尸进行检验。如果是女尸,则要由女法医“稳婆”兼任,在早期还有“隶妾”协助主检官完成验尸。
仵作是个通称,无男女之分。
在古代都是由地位低下的贱民担任,由于女子的地位低下,且不适宜抛头露面,所以女仵作基本上没有,有也会受困于流言蜚语中。小说里的穿越古代当女法医什么的基本只能是天真的想象。
严格来说,仵作不算法医。仵作是旧时官府中检验命案的人,不能算是法医,古代验尸的都是县令的行政官员,没有专门的法医,仵作的工作是替官员翻弄尸体,防止弄脏官员的手。但是,由于检查尸体是件很辛苦的事,而且古代的封建思想严重,因此一般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由贱民或奴隶检查尸体并向官员报告情况,也就相当于是古代的法医。
严格的说,跟今天的法医有差别。仵作属于“吏”,一般是很卑贱的出身(在宣统以前,仵作的后代甚至不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在刑事案件出现以后,验尸官和仵作要一起去,验尸官其实是不动手的,靠仵作动手翻弄尸体,仵作看到什么,就跟验尸官报告,最后是由验尸官来写报告的,对验尸报告负责。今天的法医是两者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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