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7月5日,中国有四个直辖市,分别是:
1、重庆市:
重庆,简称“渝”,别称山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2、上海市:
上海,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
3、天津市:
天津,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4、北京市:
北京,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北京、天津位于华北的京津冀城市群,上海位于华东的长三角城市群,重庆位于西南的成渝经济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之后,最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终于锚定了中国“第四极”的位置。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历史沿革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
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于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
日后再改称直辖市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特别市时期;上海特别市,武汉特别市,南京特别市,北平特别市,天津特别市,汉口特别市,青岛特别市,广州特别市,重庆特别市,西安特别市,大连特别市,沈阳特别市,哈尔滨特别市。
院辖市时期;南京市,北平市,广州市,大连市,上海市,青岛市,天津市,重庆市,哈尔滨市,汉口市,西安市,沈阳市。
百度百科-省份
百度百科-直辖市
直辖市主要有北京、天津、上海以及重庆四个。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所管辖的建制市。
直辖市的前身叫做院辖市,新中国成立后,先后设立过重庆、北京、天津、上海、沈阳、抚顺、鞍山、本溪、长春、哈尔滨、旅大、西安、南京、广州、武昌等15个中央直辖市,经过一系列的重组或降格,最终确定了北京、天津、上海以及重庆等四个直辖市。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中国地大物博,中国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个自治区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直辖市只有4个,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市。
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历史沿革: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
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于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日后再改称直辖市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中国目前只有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直辖市(“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
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扩展资料:
成立直辖市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城市人口在200万以上;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与原有的直辖市要有一定距离,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年GDP要达到1000亿元以上,年财政收入(新口径)要达到100亿元以上,财政能够自给自足,不需要中央财政补贴。
2、非省会城市优先考虑,且城市和人口规模经济体量综合实力等超越所在省省会城市,长期居省内第一位置。
3、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经济总量应高于全国大城市平均值,财政至少能够自给自足,这也是保障中央财政调控能力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辖市
直辖市作为汉字文化圈中许多国家的重要行政单位,对地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到目前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直辖市主要有:北京、天津、上海以及重庆四个。
直辖市的前身叫做院辖市,这一概念是由中华民国政府确定。新中国成立后,先后设立过重庆、北京、天津、上海、沈阳、抚顺、鞍山、本溪、长春、哈尔滨、旅大、西安、南京、广州、武昌等15个中央直辖市,经过一系列的重组或降格,最终确定了北京、天津、上海以及重庆等四个直辖市。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有着非常深厚的历史文化;天津原是北方最大的商埠,又是北方最早开放的沿海城市;上海这座中国第一大城市,最具现代大都会气派;重庆市则是我国最年轻的直辖市,也是我国行政区域最大,人口最多的直辖市。
截至2021年,中国直辖市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1北京
北京,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特大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2天津
天津,简称“天津”,又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特大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
3上海
上海,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特大城市和上海都市圈的核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中心。
4重庆
重庆,简称“重庆”,又称山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和特大型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重要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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