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以报销急诊,不住院也可以报销,只要有符合规定的医药费单。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扩展资料:
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参保人若在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后,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结算,给予报销。但参保人在非医保定点机构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统筹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急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和门诊规定病种参保人急诊治疗已核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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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参考资料:
急诊费用医保能够报销。
只要是在医保定点机构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在普通门诊结算时进行报销,但是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产生的费用医保不可以报销。
使用社保卡结算时,报销费用将直接由医院从本人社保卡中的医保账户中收取。
如果急诊没有通过医保卡进行结算,之后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门诊病历、发票、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局按流程申请报销。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可以报销的急诊费用包括三种:
一、参保人员在市定点医院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
二、参保人员在市定点医院急诊抢救治疗后,经诊断需转住院继续治疗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
三、参保人员在市定点医院急诊抢救治疗后,因定点医院医疗条件所限,患者转往其他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发生的急诊医疗费,属医保目录报销范围之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保报销70%,个人自付30%。享受公务员补助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低40%,由公务员补助补足。
需要注意的是,在单位欠缴医保费期间发生的急诊费用,可在单位补足欠费后报销,当年急诊费用停止受理时间为次年3月底。
异地急诊医保报销:
参保人因探亲或出差在异地急性发病时,应选择当地具备住院资质的医疗保险定点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参保人异地就医应采用实名制,将本人身份证信息在异地医院住院处备案;异地住院不应超过30天,急诊住院应于病情稳定后转入大连做后续治疗,如病情高危不能出院或需要就地转院的应及时办理二次申报,申报时须提供医院阶段治疗小结和医嘱。
以下5种情形急诊费报销情况不同:
1急诊、住院在同一定点医院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危、急、重病在同一医保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通过信息网络实时结算。
2急诊、住院在同一非定点医院
如果急诊、转住院都在同一非医保定点医院进行,职工医保急诊门诊费用不予报销。而对于居民医保而言,报销时由各县(市、区)城镇医保中心审核确认急诊就医与住院治疗为同一病种的,急诊门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一并计算,医保报销50%,个人自付50%。
3只急诊未住院继续治疗
参保人员急诊门诊就医后,没有转住院继续治疗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都不报销急诊门诊费用。
4急诊后转其他医院住院
参保人员急诊门诊就医后,转往其他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的,职工医保在发生急诊费用的定点医院报销,医保报销70%,个人自付30%。此种情况下,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5急诊后死亡
参保人员因危、急、重病在医保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医保在发生急诊费用的定点医院报销,医保报销70%,个人自付30%;居民医保急诊门诊费用由各县(市、区)城镇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医保报销50%,个人自付50%。
能,新农合中急诊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如果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或者是因急诊、抢救而产生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新农合中急诊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如果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或者是因急诊、抢救而产生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新农合急诊报销流程: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一)农村合作医疗起付线
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00元;
3、市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00元;
4、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
5、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1未成年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1)起付线以上—10000元,报销75%;
(2)10000元以上—30000元,报销80%;
(3)30000元以上至可报费用最高限额,报销90%;
(4)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00%;
(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
(6)市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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