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的哲学主张

存在主义的哲学主张,第1张

存在先于本质”为萨特所提出,代表了存在主义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同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有着本质的不同。传统的形而上学一般给“本质”赋予了普遍的、抽象的以及形式的特征,而且一般认为在时间上来说,本质先于存在。

本质先于存在不是一种绝对的、普遍的规定,它只适用于物,而不适用于人。人的存在先于他的本质,其意义就是说他必须先存在,然后才创造他自己。但是存在并不创造他,他是在存在的过程中创造他自己的。萨特说过,“说存在先于本质,这里是指什么呢?他的意思是:首先是人存在、出现、登场,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按照存在主义者的看法,如果人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最初他什么也不是,只是到后来他才是某种样子的人,而且是他本人把自己造成了他所要造成的那样的人……人不仅是他想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而且也是当他冲入存在以后,决心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人,除了他把自己所造成的那个样子以外,什么也不是。”可见,人的本质是人自己通过自己的选择而创造的,不是给定的。萨特的这一段话也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存在主义之“存在”的涵义。 关于存在主义的基本概念:

1‘存在’的认知观理解是:从发觉、识别、属性、了解、功能;到作用、利弊、用途、效果、控制等系统化的归纳。

2 是指人的存在,不是指某种‘物’的存在。‘物’只能处于‘在’的状态下,等待人来发现它的‘存在’。

3 是指人的存在有别于其它‘动物’的存在。动物的感觉不具备到达人对‘存在’的理解定位。

4 是指人类‘感知到’事物的存在。因永远有事物处于一种‘在’的状态下,使人类无法觉察到它——在。

5 指某些人感知到的‘事物’而某些人还没感知到‘此事物’的一种现象,而这种现象必定会在此世间——此在。

6 人对‘自身认识’的存在。有理性的认识与非理性的认识,在此认识的过程中,体会着感性‘此起彼落’的存在效果。

7 个体发出的一种“存在”信息,将他“感知到”的“某一事物”向大众发布,由信息反馈而获得共鸣,相互感受到彼此的‘存在’——此信息可能是隐秘的,由“接收者”感知这种隐秘的‘存在’。 包括人的存在在内的所有的存在都是偶然的,是偶然发生的事物。但这并不是说,物质的宇宙杂乱无序,毫无规律、法则可言,也不是说科学对物质世界研究所发现的规律完全虚幻,不可信赖。只是说,无论对于人还是物质的宇宙来说,都没有任何先定的东西。

所谓偶然,是指物质世界的存在是没有理由的,也不是根据某种绝对的观念、思想或精神演绎出来预先具有一定意义的。

既然所有的存在都不是决定的,而是偶然的,所以,存在是不确定的。由此可以推知,从根本上讲,存在是荒诞的。

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事先决定事物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同样,我们也没有理由事先决定人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

关于荒诞这个问题的解决,有神论的存在主义者提出的途径是宗教信仰,而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者则认为应该行动起来为自己争得生命的意义,创造自己的价值。 存在是偶然的、荒诞的。对于人来说,人首先存在着,然后通过自己的选择去决定自己的本质。所以,人有绝对的自由,人的存在同人的选择以及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是分不开的。

萨特指出,人的自由是绝对的,因为人生活在一个孤立无援的世界上,人是被“抛”到世界上来的,上帝、科学、理性、道德等对人都不相干,也就是说,它们都不能告诉我们生活的真理、生活的方式,同时,它们对人也没有任何的控制和约束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人有绝对的自由。

存在主义认识到,人的自由表现在选择和行动两个方面。只有通过自己所选择的行动,人才能认识到自由,因为人的本质是由自己所选择的行动来决定的。

个人的自由首先表现在他认识到由于受传统文化和习俗的束缚而缺乏自由,因此对于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认识选择的重要性,并按照自己的选择去行动和承担生活的责任。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存在主义者共同关心的一个问题。不同的存在主义者对这个问题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是,他们都指出,我可以理解他人,他人也可以理解我,分歧在于:我将他人或他人将我当作物还是当作有主观性的人。

在人与人的关系这一点上,海德格尔、萨特基本上属于一个类型,即他们认为,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是对立的,实际上是一种主体与客体、人与物的关系。而以布贝尔和马塞尔为代表的另一派主张则与之相反。

海德格尔指出:一个人在世界上必须同其他人打交道,他和其他人的关系是“麻烦”和“烦恼”。同其他的人相处,必将产生无限的烦恼,他或者与其他人合谋,或者赞成他人,或者反对他人。

萨特指出:“他人就是地狱”。他人乃是一个存在的客体,这种客体不同于物,他不但存在着,而且还对我构成了威胁,因为他是自由的物体。在他的“目光下”,他可能把我变成物。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要从他人的目光或他人的地狱中解脱出来,只能有两种途径:或者心甘情愿地做别人的物,或者使他人做自己的物,去操纵他人。

布贝尔指出:人与外部世界有两种性质不同的关系。一种是客观的关系,其特征是“我与它”。另一类看待他人的“我与你”的关系。如果将人与人之间的“我与你”的关系当作人与物之间的“我与它”的关系来对待,那么人性就将毁灭。

在“我与它”的关系中,个人以纯粹客观的方式看待外部的东西,把它看作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加以利用和操纵的物。

在“我与你”关系中,每一个人都具有他自己的内在的意义世界,“我与你”关系的特点是发自两个人内心的友谊。我和你两个人都是主体,我们互相同情、互相信任、互相理解。而一系列的“我与你”的关系就构成了人与上帝的关系。

马塞尔指出:人不仅可以和自己交流,而且可以和他人交流,而使自己和他人联系起来的是同情和爱。人与人的交流是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只有与他人交流时,他才会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孤独的,从而看到希望。 某些哲学家曾经系统性地试图把存在主义应用到基督宗教的思想去。这种做法却受到不少批评家的抨击。有些保守的新教人士甚至认为不管应用任何俗世哲学来诠释基督信仰都无可避免地造成扭曲与苍白。况且,存在主义只是二十世纪的黑暗与失望所造成的文化产物而已。与基督信仰委实大异其趣。抑有进者,抨击者还指出存在主义基本上是人文的,在它内没有为超越性预留空间。最后,当一位神学家,如巴塞尔大学的布里(F Buri, 1907- )企图极端而全盘地综合基督教和存在主义的时候,他最后很可能以否定超越性,甚至天主的特殊行为告终;否则也会变成极端的主观主义、非理性主义和以人为中心的思想。

不少存在主义的神学家也企图为此事答辩,探讨人类存在的哲学也许比经验主义或实证主义提供更适当的管道以传递基督教义。因为大部分的存在哲学家都深受基督宗教传统的影响,且看海德格的人学,深受奥斯定(Augustine, 354-430)、童斯史各都(Duns Scotus,约1265-1308)及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的影响,而雅士培的圣经传统亦清晰可见,更遑论齐克果(S Kierkegaard, 1813-1855)及马赛尔了。存在主义代表着对科学崇拜和技术万能这种浅薄的乌托邦式的乐观主义之反动。最后存在主义可以帮助基督徒们更清楚地窥见基督宗教神学的本质,以及它与当代文明、文化及思想的关系。

存在主义哲学敏锐地看到来自外部干扰导致的教育失败,不只是一种令人不愉快的偶然事件,而是深深地埋藏于人类存在的本质中,从这些事件中表现出的一种新的、迄今尚被忽视的人类存在的基本方面,它使连续性发展的观念趋于破灭或者至少表明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人类生命过程中非连续性成分具有根本性意义,同时由此必然产生与此相应的教育之非连续性形式。

二、存在主义对教育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

存在主义哲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认为:人类并不是简单地屈从和企图躲避恐惧和失落感,而是正视它,有意识地去触及它,从精神上坚持到底。当人对一切事物都产生怀疑,遭受失去一切的威胁并且不再拥有他所能依赖的东西时,他就会经受一种奇特的“情绪突变”。这时,他将在自身中找到一种不受外界威胁的最后一个绝对可靠的支柱。这就是存在主义哲学根据克尔凯郭尔的观点以其特有的概念来描述的存在。

如果我们以存在主义哲学严格的生存定义出发,即从每个人的最近的始终只在瞬间出现又瞬间消失的核心出发,那么教育似乎根本是不可能的,即使单纯的尝试也是毫无意义的——至少在人们把教育看成是成长着的一代人不断进步的形式时是如此。但是,只要我们把握了存在主义哲学的主导思想,情况就不同了。在人的生活中会有一些突然出现的、非连续性的事情,无论如何不能把这些事件纯粹的视为外来干扰。相反,这些事件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而他们也是与上述非连续性的教育形式相一致的。属于这类事件的有威胁生命的重大危机,突发的对新的更高级生活的向往,使人摆脱无所事事状态的号召和告诫,以及对今后生活起决定作用的遭遇等。所有这些事件都是狭义的存在经验,它们突然地、令人震惊的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如果从通常的那种关于人的存在经验意义上去理解,那是很危险的。尽管如此,如果人们深入研究这些事件的各个方面,他们对人的一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揭示与不断进步的教育观念相对的非连续性的教育形式,这是存在主义哲学对的教育的真正贡献。对这种教育形式人们过去并非一无所知,只是没有认识到其根本意义,只有存在主义哲学提供了能从理论上了解这一意义的方法。

三、如何克服存在主义?

现实的生活使我们心灰意冷,我们不能被动地听天由命,我们应该振作起来,有所作为,以便能顶住恐惧时在自身中找到一个最后的绝对依据,即存在主义哲学意义上的生存。但是这条路并不真正通向自由。确切的说,有意义的生活要求人们超越孤独,寻找与自身以外的现实的联系,与他人的联系,与他能够适应并给其生活带来依靠和内容的触及各方面的制度的联系。

对世界信任

人们把对未来充满信任的做法,这种不会使人堕入深渊而只会重新振奋的聪明做法看成是希望。它使对世界信任的现世观点,它超越了一切失败和忧虑,是我们生活的最后基石,它是一种已在预料之中的、只有有意义的计划和行动才能实现的境界。布洛赫还强调说:“重要的是要学会希望。希望的任务是不放弃,要寄希望于成功而不是失败。”人们必须不懈努力以克服不断产生的绝望感。

四、遭遇与危机,对个体成长的意义在哪里?

1遭遇和危机让人找回存在

人在顺境中,往往会忘记自我,犹如在昏睡中,而当遭遇挫折、身处困境或者转换环境时,遭遇逼迫人们在两种可能性之间进行选择并做出取舍的决断,人会猛然惊醒,最终独自面对自己,做真正的自己。

2遭遇和危机是新生活的开始

遭遇和危机是唤醒自我、转变自我的契机,是开创新起点的机会,甚至说“向某个新的生命阶段的过渡只有通过危机才能得以实现”。

人在危机中或经历危机之后才能成熟起来。人在战胜危机的过程中,获得真正的自我,树立稳固的、不怕任何外来影响的、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培养处变不惊、冷静沉着的心理素质以及坚强的意志,从而使自己成熟、坚定起来。

当然,危机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是不是需要人为制造危机?当然是不可以的,因为不论危机有多么积极的作用,首先意味着对人的伤害或危害,而且很多时候这种伤害或危害造成的结果和影响是不可控的。我们应该化危机为成长的契机。

参考了郝晓东的《改变教育的十二个关键词》

自由是西方存在主义哲学的精髓。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认为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存在的基础上自我造就,活得精彩。存在主义一词的拉丁文existentia,意为存在、生存、实存。存在主义哲学论述的不是抽象的意识、概念、本质的传统哲学,而是注重存在,注重人生。但也不是指人的现实存在,而是指精神的存在,把那种人的心理意识(往往是焦虑、绝望、恐惧等低觉的,病态的心理意识)同社会存在与个人的现实存在对立起来,把它当作唯一的真实的存在。 萨特是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他提出的“存在先于本质”“他人即地狱”等著名论断,影响了很多人。 萨特认为,人一生下来,他没有本质,本质是后天的,是通过人的意识自由选择的,正因为人的自由选择,所以人的本质并不固定,今日之我已非昨日之我。意识的选择是很纯粹很个人的事情,每个人的选择都不相同,所以人的本质也各不相同。 萨特 二次大战后,存在主义在法国思想界战友据重要地位,确立了基督教存在主义。一些作家,通过文学创作进行宣传,扩大了存在主义的影响。法国的存在主义基本上分为两大派:以西蒙娜·魏尔、加布尔埃尔·马赛尔为代表的基督教存在主义;以让保尔·萨特、阿尔贝·加缪、德·博瓦尔为代表的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它又称为萨特的存在主义,或简称为存在主义。 法国在二战中充满消极颓废、悲观失望情绪,知识分子中形成一种由于苦闷、孤独、被遗弃、找不到出路而玩世不恭、放荡不羁的风尚。于是,标榜个人的生活、自由、存在放在第一位的萨特的存在主义受到极大欢迎,被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当作最时髦的哲学。至50-60年代,它成为全欧最流行的哲学思潮。 存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是一个哲学的非理性主义思潮,以强调个人、独立自主和主观经验。最先提出的是尼采。索伦·克尔凯郭尔、叔本华、雅斯贝尔斯和马丁·海德格尔可被看作其先驱。尤其在20世纪中它流传非常广泛。法国哲学家萨特和作家阿尔伯特·加缪是其代表人物。 其最著名和最明确的倡议是萨特的格言:“存在先于本质”(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他的意思是说,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没有天经地义的道德或体外的灵魂。道德和灵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创造出来的。人没有义务遵守某个道德标准或宗教信仰,人有选择的自由。要评价一个人,要评价他的所作所为,而不是评价他是个什么人物,因为一个人是由他的行动来定义的。存在主义否认神或其它任何预先定义的规则的存在。萨特反对任何人生中“阻逆”的因素,因为它们缩小人的自由选择的余地。假如没有这些阻力的话,那么一个人的唯一的要解决的问题是他选择哪一条路走。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我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o^)/~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大致有三点: (1)“存在先于本质”。在萨特看来,人像一粒种子偶然地飘落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本质可言,只有存在着,要想确立自己的本质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人不是别的东西,而仅仅是他自己行动的结果。 (2)“自由选择”。上帝死了,人在这个世界上是自由的,人的行动选择是自由的。这是因为人的选择既没有任何先天模式,没有上帝的指导,也不能凭借别人的判断,人是自己行动的惟一指令者,但是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3)“世界是荒诞的”。人偶然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面对着瞬息万变、没有锂性、没有秩序、纯粹偶然的、混乱的、不合理的客观外界,人感到处处受到限制、阻碍。在这茫茫的世界里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人只有感到恶心、呕吐。 1、“自在”与“自为” 萨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问题,并将存在区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想要理解萨特的存在主义,必须首先弄清这两个概念的涵义。所谓“自在的存在”,是指超出意识之外的东西,相当于一般所说的事物和人的未知之根源与本质,这种本质是“超现象的”,掩蔽在深处的东西。它永远、绝对地存在,但却是偶然的,没有必然性,无法真正认识。因此它是一个异己的、荒诞的、令人厌恶的世界。 所谓“自为的存在”就是指人的主观意识。它是真正的存在,同时却又是一种虚无。因为它是自由的,不确定的。它永远不是什么东西,它总要成为什么东西。因此它使“现在”永远成为对自我的否定和不满足,就此成为虚无。 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在性质上是相对立的,但二者又是统一的。一方面自为的存在不能离开自在独立地存在,没有自在的自为将流于抽象,就像没有音高和音色的声音一样不能存在。另一方面,自在的在仅仅是,至于是什么,这是自为或意识所赋予的。如果没有自为的出现,自在就只是一种毫无意义、毫无价值、本身不含有任何区别的浑然一体的东西。自在只有依赖人的意识才能得以说明,才能成为有意义的真实性的存在。 2、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即是把纯粹的主观性,即自为,当作人的基本存在;把它作为哲学的出发点,并由此推导出外部客观世界的存在。因此“人的存在”或者说“纯粹主观性”被当作了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基础和本原。人的存在被认为是第一性的。基于此,对于人的存在及本质问题,萨特一反“本质先于存在”的传统观念,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 所谓“存在”是指“人的实在”或“自我”。即个人的主观性。所谓“本质”是指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在行动中造成他自身的规定性。存在先于本质这个命题的基本意思是:人最初只是作为一种纯粹的主观性而存在,人的本质,人的各种特征都是后来由主观性自行选择和造就的。所以说,世间并无人类本性,因为世间并无设定人类本性的上帝。人,不外是由自己造成的东西。物则不同,它们不能选择和造就自己的本质。物的本质是由人的意志所给予的,是人按照自己的需要、目的,通过意识的作用,使之具有某种意义和价值,也就是使它具有本质,然后才作为某物而出现在世界上。显然某物出现之前,它的本质已先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了。所以物是本质先于存在的。这样人和物便截然区别开来,从而肯定了人的价值和尊严,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了人的地位和作用,激发人们采取积极的行动,去创造自己的本质。因此萨特的存在主义事实上是一种行动哲学。 3、自由理论 萨特认为自为是绝对自由的,不受任何东西,包括自身的束缚,它不断否定、创造着自己,发展着自己,正因为人是完全自由地造就他自己,人从根本上说就是自由的。同时人的自由亦先于人的本质,人并不是首先存在以便后来成为自由的,人的存在和他“是自由的”这两者之间没有区别。但是萨特所说的自由并不意味着达到目的和是否成功,而只意味着选择的自主。只要可以选择,即是自由,甚至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即选择了不选择,也是自由。在萨特看来,人的绝对自由只是说明人被抛入尘世是孤立无依的。因为什么也决定不了他。他就只得自己决定自己,自己选择,自己造就自己。人的一生也就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计划,不断地自由选择,创造着自己的本质,不断地向着未来的道路自我造就自己。 4、责任与人道主义 萨特分析了人之所以被判定为自由的原因:第一,上帝不存在,没有天赐的戒律可以依据。个人无依无靠,必须自己去探索和选择;第二,没有先验的、普遍的人性,因而也就没有一种普遍的伦理学指示你该如何做,你的意志是绝对自主的,可以在各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第三,世界是荒诞的,无所谓必然性,没有客观的必然性能束缚自我的自由选择。既然如此,那么还有什么能够为个人提供普遍的价值标准呢?没有。人的一切行为准则,一切是非善恶的区分都是由个人自己确定、自由选择的,没有什么客观的伦理道德规范和准则。但是萨特认为,人既然是绝对自由的,那么,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行动和价值承担全部责任。此外,在现实世界中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纯粹的,而总是处于某种境况之中。通过某个人的选择,他牵连到全人类。这就是说,我们不仅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一切人负责,这就是人的意义和价值。在这里,萨特把存在主义变成了一种人道主义。 13 回答者: 艾斯翠薇 - 魔法师

以上就是关于存在主义的哲学主张全部的内容,包括:存在主义的哲学主张、存在主义哲学对教育的利弊、西方存在主义哲学的精髓是什么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3826712.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5-07
下一篇 2023-05-0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